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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仲裁调解解决拆迁安置纠纷
www.110.com 2010-07-05 09:18

  2007年1月4日,东新街89岁的张大爷10年来自己跑断了腿依然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拆迁安置纠纷,在经过7个月的艰辛仲裁后,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仲裁员本着“案结事也要了”的宗旨,走了7个多月的调解之路。

  1996年元月,张大爷签署了拆迁协议和补充协议,自家位于东新街的两层共178平方米的商业用房被拆。根据协议,房产商应该在两年时间里在原地盖起一幢独门独院、独立水电的两层楼“还给”张大爷。让双方没想到的是,城市规划发生变化,房地产商不得不调整原来的设计。这样一来,原来承诺给张大爷的“独门独院”根本无法实现。想不通的张大爷就和开发商开始了旷日持久的协商。由于双方都坚持自己的意见,去年4月,身心疲惫的张大爷提出仲裁申请,除了坚持“独门独院”,还提出了近百万的违约金要求。

  西安仲裁委受理后,由退休法官、大学教授和专家组成的仲裁庭没有选择走简单快速的仲裁,而是选择了艰难的调解。“下裁决书很容易,因为情况明晰,不考虑规划问题,明显就是开发商违约。”可如果下了裁决书,看着张大爷胜了,结果却是对张大爷完全不利的。“一是城市规划不允许,二是房地产开发商不可能将盖好的大厦拆了重盖。”

  因此,3位耐心的仲裁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苦口婆心的劝说,调解演变成一场心理拉锯战。开始双方都不愿意让步,但经过3名仲裁员一场场不厌其烦的分析、劝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开发商承诺张大爷可以在公司现有的房产中任意挑选。张大爷一家则放弃了独门独院的要求,在东新街开发商现有的大厦内选择了同等面积的商铺,并获得了一些赔偿金。在房子被拆迁快满11年的时候,89岁的张大爷终于得到了满意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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