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什么情况下不得行使先诉抗
www.110.com 2010-07-13 13:16
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保证人不得以先诉抗辩权为理由,不承担保证责任。
1.债务人的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债务人住所包括营业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发生变化,使债权人无法找到债务人让其履行债务,那么,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可以直接找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虽然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但是,债务人住所的变更使债权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保证人就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以保障债权的实现。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后,应当依法中止执行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的财产实际上处于冻结状况,债权人无法立即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通过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等待分配破产的途径来主张债权。由于破产财产的清偿,往往不能使债权人的债权全部得到实现,所以,如果有保证人提供保证的,债权人可以不向破产组织申报债权,而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虽然保证人订立保证合同时和债权人约定以一般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但是,由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有权对自己的权利进行处分,所以,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可以在订立合同后放弃所享有的先诉抗辩权,这样保证人实际上对债务承担的是连带责任。由于保证人放弃了先诉抗辩权,当然不能在债权人要求其承担责任时再主张该权利。
1.债务人的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债务人住所包括营业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发生变化,使债权人无法找到债务人让其履行债务,那么,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可以直接找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虽然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但是,债务人住所的变更使债权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保证人就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以保障债权的实现。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后,应当依法中止执行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的财产实际上处于冻结状况,债权人无法立即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通过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等待分配破产的途径来主张债权。由于破产财产的清偿,往往不能使债权人的债权全部得到实现,所以,如果有保证人提供保证的,债权人可以不向破产组织申报债权,而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虽然保证人订立保证合同时和债权人约定以一般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但是,由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有权对自己的权利进行处分,所以,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可以在订立合同后放弃所享有的先诉抗辩权,这样保证人实际上对债务承担的是连带责任。由于保证人放弃了先诉抗辩权,当然不能在债权人要求其承担责任时再主张该权利。
相关文章
-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什么情况下不得行使先诉抗
- ·什么是一般保证?债务人在什么情况下才算“不
- ·什么是一般保证?债务人在什么情况下才算“不
- ·机动车驾驶人在什么情况下不得驾驶机动车
- ·什么是抵消权?债权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抵销
- ·一般纳税人什么情况下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 ·当事人的申辩权应当如何行使?什么情况下视为
- ·当事人的申辩权应当如何行使?什么情况下视为
- ·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
- ·在什么情况下,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是什么?
- ·保证人有两个以上,各保证人之间承担什么责任
- ·什么是一般保证?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二者有
-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及例外
- ·什么是一般保证?
- ·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债权人不得行使留置权?
- ·物上保证人有什么权利?
-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能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
-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对债权人如何行使抗辩
- ·保证人在哪些情况下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