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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交易产业链已形成 面临立法困惑
www.110.com 2010-07-19 16:05

    “但是立法并不是惟一手段,在现阶段立法条件还不够成熟,网络游戏产业还处于一个蓬勃发展阶段,对于网络虚拟交易一棒子打死,不利于整个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对待虚拟交易,如同大禹治水一样,疏导的效果要好于封堵。”武雷补充道。


“我在《梦幻西游》里打的游戏装备卖给附近的一个玩家,卖了100元。”好友王涛告诉记者这则消息时难掩兴奋之情。

因为买方和王涛相隔不远,双方采取私下“货银两讫”的交易方式,“如果是比较熟的玩家,可以先交货再付钱。”王涛补充。

而记者的另一个朋友廖先生白天上班,晚上则爱在《魔兽世界》里打怪兽,每个月光是卖游戏装备也能赚个四、五百。

   伴随着我国网络游戏市场从萌芽到初步形成,网游虚拟财产交易也在同步形成和发展着。

产业链已形成

    所谓虚拟财产,是有别于有形财产的一种新型财产,通常出现在网络游戏中,包括游戏积分、装备、账号和货币等。因其具有一定程度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故常被公开或私下买卖,由此产生了虚拟财产交易。对于一款成熟、稳定的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交易市场规模约为游戏点卡收入的2-3倍。但是,由于目前并无明确定义,普通账号、游戏币乃至域名,都可以成为虚拟财产而被网民进行互相交换和自由买卖。

    据记者了解,有关部门统计,2006年中国虚拟商品的交易总额度达到了70亿元,其中网络游戏的虚拟装备交易额就高达40亿元。

    “现在虚拟财产交易已经形成一个产业链,网游虚拟装备交易已经成为出口创汇的一种途径,很多玩家把打来的装备拿到美国或者韩国去卖,在东北和河南有一些游戏工厂,贸易额据说每年有几千万美金。”中国社会科学院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吕本富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正因为看到虚拟财产交易的市场潜力,爱游网、“Googhope好望角”交易平台以及国外的为数不少的虚拟财产交易网站顺势而生。而淘宝网也早已将虚拟物品交易分门别类。拍拍网和QQ空间更在2006年10月底,推出了专门支持虚拟物品交易的QCC商城。

交易在变味

    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之下,虚拟财产交易也在变味。有统计表明,73.6%的网民有过虚拟物品被盗经历。由于服务器或程序故障、停机等导致装备丢失、账号被封等情况也时有发生。更有非法网站公开出售“木马病毒生成器”,声称可轻松窃取网络游戏账号、密码等。在一些交易网站上,游戏币被以不可思议的低价出售,而这些游戏币要么是低价收购或者打游戏赚的,要么是“黑”(指盗号或利用程序BUG获得)来的。此外,网民交易虚拟物品时也经常遭到欺骗,给虚拟财产交易带来更多阴影。

    “导致网络世界中虚拟物品被盗或者 ID号被盗现象频繁出现的最根本原因是利益驱动。”《热血江湖》游戏运营商——北京一起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武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一些喜欢通过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人便会‘自然而然’地进行‘盗号’,毕竟通过盗号将别人账号中的虚拟装备进行抛售是无本万利的‘买卖’。”

    据悉,2006年12月深圳警方宣布打掉了一个网上盗销QQ号、Q币、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的犯罪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44名,该团伙已盗取QQ号、游戏账号数百万个,涉案金额数百万元,据犯罪分子交代,通过淘宝网销赃非法获利70多万元。

    记者在淘宝网上查询所得,该网站“网络游戏虚拟商品交易区”有网络游戏代练信息4939条,网络游戏账号信息3285条,网络游戏装备/货币信息24969条,腾讯QQ专区信息26435条。

    互联网业内人士黄鑫在总结近年来的盗号问题时指出:“目前淘宝上的Q号、游戏账号大多来自盗号集团,由此形成的产业链,已经跟以前的一些盗车集团很相近了。正是淘宝这样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在产业链中起到了承前启后、畅通销路的作用,使得盗号产业迅速壮大起来,盗窃、销赃的不法分子越来越多。”

    而在近期网易、盛大、第九城市、金山、腾讯发表的2007年联合打击网络盗窃、维护游戏健康声明中,更是明确表示由“制造计算机病毒——传播计算机病毒——盗窃网络账号——第三方平台销赃”等多个环节构成的盗号产业链已经形成。

    赛迪顾问互联网与电子商务事业部分析师鲁德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是一个开放式的信息公布的平台,本身并没有办法去识别在它平台上交易的虚拟财产是否合法及其来源。所以将责任都推卸到第三方平台的作法有些欠妥。”

立法禁止无序交易

    法律界专家和学者指出,我国可借鉴韩国经验,立法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的无序交易进行禁止。

    在韩国的网络游戏发展初期,虚拟财产的交易也曾遭遇过法律空白的难题,并且禁止过虚拟财产交易,但实施效果很差。现实中,虚拟财产的交易难以阻止,最终转向地下,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重新审视虚拟交易后,韩国最终在法律上承认了虚拟物品的合法性,虚拟交易也受法律保护,更在前不久提议进一步禁止进行虚拟货币交易的中介服务。

    据了解,韩国文化部已于不久前向国会提交提案,要求在《游戏产业振兴法》中加入“禁止进行虚拟货币中介”的规定。该项提议通过之后,专门的虚拟物品交易网站、eBay等电子商务网站等都必须停止虚拟货币交易的中介服务,否则当事人将被判处5年以下或5000万韩币的惩罚。

    在国内,不久前,针对网游虚拟财产交易市场的混乱,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公开表示,近期在网络游戏中发生的由虚拟交易引发的非法敛财已经引起政府的高度关注。他认为,国家应该立法禁止虚拟财产交易。

    庹表示,目前政府已将网络虚拟财产、防沉迷等列为需重点治理的问题,盗窃网络账号和虚拟物品也已成为重点打击的新型犯罪行为之一。而与虚拟财产和被盗账号、装备交易相关的网络交易平台,也将成为需要规范的重点。

    “我们在网游中打出了装备或者锻造出了装备,自然希望能够出售、各取所需。”玩家夏先生对记者表示,他不赞同“一刀切”式地禁止虚拟财产的交易。

   作为游戏运营商,武雷比较支持立法对玩家的线下虚拟物品交易加以限制。“玩家在利益驱动下,大量选择非正规渠道进行虚拟物品的交易,这样间接助长了盗号和买赃行为的发生。”

    “但是立法并不是惟一手段,在现阶段立法条件还不够成熟,网络游戏产业还处于一个蓬勃发展阶段,对于网络虚拟交易一棒子打死,不利于整个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对待虚拟交易,如同大禹治水一样,疏导的效果要好于封堵。”武雷补充道。

    作为专门从事虚拟物品交易的电子商务网站,“Goodhope好望角”品牌管理部经理王振远也同意武雷的说法,“虚拟物品交易是一个很大的市场,想堵可能反而堵不好,还不如想办法将各个环节疏理好。”

对此吕本富表示,这个立法的结果可能还是流于形式而已。如何去着手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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