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不是“单向道”(2)
www.110.com 2010-07-23 14:39
这个争议的关键之一是双方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的有关事项,所以按《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如果情况是“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而且,“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那么结果可能就不同了。
因为在同一个文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发生这种情况就会出现两种可能:一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因为双方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那么就“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这时候的经济补偿怎么支付,支付多少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定。二是“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但是因为离职的劳动者已经履行了竞业限制的义务,那么已经履行的时间里“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由此可见,如果单位要求与你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我们必须要求单位同时在协议中约定经济补偿的标准和支付形式,否则主动权就完全在单位手里了。
- 上一篇: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
- 下一篇:该企业的竞业限制协议对小王没有约束力
相关文章
- ·不是任何人都需要“竞业限制”
- ·竞业限制-企业保密措施
- ·灵活选择脱密措施或竞业限制
- ·脱密措施与竞业限制期的选择
- ·新劳动合同法有关竞业限制规定的负面影响
- ·未付补偿金单位无权对职员竞业限制
- ·高管索讨竞业限制补偿金未获支持
- ·用人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案
- ·永和豆浆面点师傅跳槽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担责
- ·用人单位也应遵守竞业限制协议
- ·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被判赔80万
- ·离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公司却败诉
- ·自己开公司违反了竞业限制
- ·竞业限制条款有没有地域限制?
- ·约定竞业限制,却没有约定补偿,这样的条款有
- ·竞业限制有多长?
- ·一起关于竞业限制的案例
- ·可以既约定提前通知期,又约定竞业限制吗?
- ·竞业限制与反限制的内容
- ·竞业限制不能损害职工合法权益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