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伪造妻子的委托书,与父母“争”房产,最后将房屋产权的六成多让给父母。此后,韩某与妻子打离婚官司。他用法院调解书作为证据,要求只对房子不到四成的产权进行分割。昨天,北京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对韩某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
昨天(10日),李某与丈夫韩某离婚并分割家产的官司在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宣判。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但对于双方争议最大的房产问题,却没有做出认定。宣判后,法官宣布对韩某进行处罚,理由是“韩某伪造委托手续,妨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韩某的表现很平静,只说自己接受法院的判决,服从法院的处罚。
这处有争议的住房是韩某和李某婚后第三年花23万余元全款购买的。去年12月,李某起诉要求离婚时提出,她想要房并愿给韩某一半房款。但韩某不同意对半分,理由是买房时其父母出了一多半的钱。
此案开庭时,韩某为了证明自己所说是真,还拿出了双桥法庭于去年9月做出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的原被告分别是韩某的父母和韩某夫妇。当时,韩某凭借妻子的全权授权委托书出庭,代表妻子李某与父母达成协议,约定房产中的64.4%属于韩某父母所有。
“我从来也没有接到过他父母的起诉书,哪来什么调解书?”李某说,从来不知道韩某的父母因房产问题起诉的事,更没有委托韩某做代理人,“委托书上的签字根本就不是我的亲笔”。
经过法官的教育,韩某点头承认李某的签字确实是假的,但是强调并不是他写上去的。
法官说,对于韩某做出的是最重的处罚,因为韩某不仅是伪造委托书这么简单,而是直接导致法院在不明真相的情况做出了生效的调解书。更严重的是,这份调解书又被韩某用做了另一诉讼的证据,目的就是能够在分割房产时,不用与妻子李某对半分割。法官认为,“这是一个精心安排的诉讼圈套。”他的父母与他打第一个官司,实际就是在为第二个官司做准备:第一个案中韩某父母的律师,又成了第二个官司中韩某的律师;第一个官司中的生效调解书,又成了第二个官司中的证据,也就是说法院的调解书差点就成了“帮凶”。
新华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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