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依法治国的理由(4)
www.110.com 2010-07-24 12:59
完善的法律制度可以对官员们的权力加以规范、约束,对违法失职者加以追究,通过保障人民对官员们的监督、约束的权力,来防止官员们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利于己、加害于民。这种防范、控制的方法,就表现为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三)社会主义国家中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矛盾的解决有赖于社会主义法治
尽管我们说社会主义国家不存在传统的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对立,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民这个群体中是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阶层或利益集团的。尽管这些不同的阶层、集团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因资源享有的不同、机会享有的不同、经济获利的不同,以致他们在一些具体的问题上、一些特殊的领域中存在着利益的矛盾和冲突。
这些利益矛盾的解决,不能用阶级斗争的方式,而只能通过不同利益群体的代表们之间的协商解决。不同利益群体的代表通过协商机制来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矛盾,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在现实中,这种协商的过程和协商的结果都要制度化、法律化。或者说,解决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矛盾的协商过程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而这种协商所形成的结果需要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和保障,以便使其得到执行。这种解决矛盾的形式就是社会主义法治。所以,在解决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实施,有赖于社会主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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