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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善与善之间(2)
www.110.com 2010-07-24 12:59

  命题二:无法逃避选择是人类的状况 现实确实存在着许多善是敌对的和冲突的,伯林否认当不同的善发生冲突时总能运用合理标准解决这些冲突。人类拥有的异质而基本的“善”和“价值”在终极层面上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冲突。在任何道德或行为准则的范围内,在终极道德价值之间总会产生一些冲突,无论理论理性还是实践理性都无法解决。“那些要求最终答案-不惜一切代价追求整齐划一-的哲学一元论以前和现代正在做的正是这些。”他们强调“理性地做决定”(同上,第48页),“根据普遍的理想,即根据一个人、一个群体或一个社会所追求的整个生活模式来做决定”(同上,第47页)。伯林认为,这些做法“曲解”了价值两难。“既然有些价值可能本质上是相互冲突的,那么,原则上可以发现所有价值都能和谐相处的模式这样一种观念,便是建立在关于世界本质的一种错误的、先验的观念之上”(同上,第49页)。因此,客观的价值多元论是人类的必然选择。伯林由此提出一个类似于萨特“存在先于本质”的存在主义哲学命题:“无法逃避选择便是人类状况”(同上,第49页)。人的“目的是相互冲撞的,人不可能拥有一切事物……于是,选择的需要,为着一些终极价值而牺牲另一些终极价值的需要,就成为人类困境的永久特征”(同上,第49页)。

  与伯林差不多同一个时间,罗尔斯提出了“差别原则”(difference principle)和“最大化最弱者利益策略”(maximin strategy)(Rawls, 1971, P. 302; P. 152),德沃金提出了有关立法的“根本意图”(Fundamental intention)和“派生意图”(derivative intention)观念,有关公民抵制权利的“基于正义的抵制”(justice-based disobedience)、“基于正直的抵制”(integrity-baesed disobedience)和“基于政策的抵制”(policy-based disobedience)观念(Dworkin, 1985,P. 108-110),他们试图回答“善的内在矛盾和不确定性”问题。但是伯林认为,无论采取何种“原则”、“策略”或“办法”,这些“内在矛盾”和“不确定性”都无法得到圆满解决。“这种进退两难在逻辑上是不可解决的:我们既不能牺牲自由,又不能牺牲捍卫自由所需的组织,也不能牺牲最低限度的福利”(伯林,2003年,第102页)。当面临“疑难案件”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伯林都否定了罗纳德·德沃金寻求“惟一正确答案”的可能性(Dworkin, p. 119-145)。在伯林看来,“这种观念……不仅是无效的,而且曾经(并依旧)导致理论上的荒谬与实践上的野蛮后果”(伯林,2003年,第53页)。伯林给罗尔斯和德沃金的忠告是:“所需要的是少一些一般原则的机械的、狂热的作用,不管这些原则多么合理或正确;将广为接受的、经过科学检验的普遍方案运用于未被检验的个案时,所需要的是更多的谨慎、更少的傲慢自负”(同上,第102页)。

  伯林的立场很容易被混同于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桑德尔曾经把它与相对主义相提并论,说伯林“差一点就陷入相对主义的困境”:“伯林假定的道德宇宙具有悲剧性的构造,问题是,自由理想难道不也和其它相竞的理想一样,都要受到价值的终极不可共量性的约束?若是如此,为什么自由理想具有优越的地位?而如果自由不具有道德上的优越地位,如果它只是众多价值之一,什么可以支持自由主义?”(Sandel, p. 8)。罗蒂站在伯林一边,对这种指责做出了回应:伯林对价值相对性的承认是一种对客观事实的承认,而不是一种主观好恶的承认。“我是站在伯林这一边发言的,想要为伯林打杂,替他芟除哲学树林下的一些丛薮”(罗蒂,2003年a,第80-81页)。罗蒂明确把伯林自由理论表述为“自由是对偶然的承认”,并坚决拒绝了“根深蒂固的形而上学需求”(同上,第69-70页)。

  因此,在本体论上拒绝一元论,坚持多元论是伯林哲学的逻辑结论。更重要的是,伯林预见到了他的价值多元论可能产生的政治后果:“这将摧毁或动摇古今大量思想与行为的基础;并且至少将影响对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的理解,以及建立在这些自由之上的价值”(伯林,2003年,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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