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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我国修宪问题
www.110.com 2010-07-24 13:00

  提要:宪法乃国家之磐石、九鼎之重器。宪法虽然只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但是从产生、修订到实施,处处都与普通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我国现行的“八二宪法”已经历了四次修改,并且都是在一片赞成声中以压倒性票数顺利通过的。本文就我国修宪问题探讨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并提出修宪成本这一现实问题。

  关键词 :合理性,司法化,修宪成本

  一、我国修宪背景以及修宪实践

  我国的宪政之路一直显得不平坦,受到的外界干涉和冲击比较大。我国建立新政权先后颁布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和现行的“八二宪法”,从世界宪法历史来看,我国建国以来全面修改宪法的次数有些过于频繁,属于不正常现象。

  中国宪法的权威性一直受到严重挑战,可以说在广大人民心目中宪法的地位没有设计者设想得那么高,甚至说宪法曾在中国当代历史上是一个脆弱的玩偶,遭受前所未有的摧残,以至于出现世界历史上极其罕见的违宪的黑镜头,我国前国家主席刘少奇同志举着宪法书大声呐喊,声讨自己的公民基本权利,依然被那些视宪法为无物的人残忍迫害致死,也出现了“七五宪法”中的一些条文,如同标语口号,甚至用上了毛泽东语录。中国曾经出现宪法真空期,那是一个无法无天的令人窒息的人治时期,中国人对于宪法这两个字缺少敬畏和崇高,不像西方宪政国家,宪法的地位甚至可以和他们心中的上帝去比拟,宪法成了他们现实中的上帝,中国人的宪法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甚至是脆弱的。我国现行的“八二宪法”,总的来说是一部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民主精神,具有广泛真实的群众基础和极其深厚的社会基础的,可以说是能得到广大民众认同的一部宪法,随着22年的过去,有关这部宪法的话题越来越多,我认为这与广大民众的宪政意识崛起有很大关系。

  当今我国现行的“八二宪法”已经进入第四次大修改了,并且每次都是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宪法修正案议案,提请全国人大会议审议并且通过。最近一次是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4日下午经过投票表决,高票通过宪法修正案。表决票数是:赞成2863票,反对10票。在这部宪法实施22年里,我国已经对宪法共三十一条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中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涉及两项内容的第一次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二次修改由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在多达九项内容修改中,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根本任务表述的改变;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涉及六项内容的第三个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涉及多达十四项内容的宪法修正案。

  二、我国修宪成本问题

  我承认宪法修改有其合理的一面,也有支撑其的几个理由:

    (一)、为了使宪法的规定适应社会实际的发展和变化,这是由客观原因决定的,也就是说宪法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在不断变化;

    (二)、当然这和制宪者认识能力的局限性也有关,例如宪法条文的不合目的性、不周延性、模糊性、滞后性等;[1]

    (三)、也存在宪法作为一种政党统治工具,被政党加以利用的因素。我承认宪法必须适应活着的人们所处在时代的发展变化的需要,从我国近几次的修宪内容可以说几乎是在一致赞成声中通过的,就拿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只有区区的10人投了反对票,舆论导向也是一边倒的,理论界也多数为同声附和,这里我要针对的并不是对具体的宪法修改内容,而是从宏观上去探讨修宪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修宪成本问题一定要引起修宪者和宪法理论界的高度重视,因为宪法的修改必然会带来一些负面效应,毕竟修改是经过再次加工的,在我国的修宪成本相对要高一点,因为我国缺乏宪政基础,宪法之光并没有普照中华大地,公民的宪法意识不强,利用宪法维护自身公民利益的思维相对缺失。当然这里并不是反对修宪的本质,修宪确实是宪法不断完善的有效方式,而且有其时代进步要求的合理性,但是一定不能迷信修宪这一方式,过于强调其正面效益或认为根本就不存在修宪成本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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