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协议
1、基本概念
倾销是一种出口商以低于产品正常价值的价格,将产品出口到另一国市场的行为。
倾销幅度: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之差
反倾销:倾销产品的进口国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针对倾销而实施的有关限制和抵制倾销产品的行为。
2、关于反倾销的实体性规定
包括: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基本要件、反倾销措施、反倾销税的征收和价格承诺等
(一)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基本要件
*倾销的确定
1)正常价值的确定
正常价值确定的三种方法:
一是按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
二是按出口国向第三国正常贸易中的出口价格;
三是按结构价格。
2)出口价格的确定
出口商将产品出售给进口商的价格
3)倾销幅度的确定
对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进行适当的比较后确定
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的可比性调整:
相同的贸易水平;
尽可能是在相同时间进行的销售;
影响价格可比性的差异(包括销售条件、税收、销售数量和产品的物理特征等方面)
转售的费用;
汇率;
产品的同类性
损害的确定
1)实质损害
含义:对进口方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实质性的重大损害
依据:
进口产品倾销的数量情况;
进口产品的倾销对国内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影响;
进口产品的倾销对国内同类产品、产业产生的影响
2)实质损害威胁
进口方的有关产业虽尚未受到实质损害,但可以明显预见倾销将对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且这种情况非常迫近
3)产业建立受阻
进口产品的倾销阻碍了新产业的实际建立过程,而不是阻碍建立一个新产业的设想或计划
4)损害的累积评估
累积评估从不同来源进口的倾销产品对本国产业的影响
倾销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
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口成员方的损害是因进口产品的倾销造成的
认定因素:
1)进口数量是否大量增加;
2)是否压低了进口成员方相同产品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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