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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et环境下的国际所得税法变革――基于“数字
www.110.com 2010-07-26 12:33

  伴随着Internet的产生和发展,在线交易(on-line transaction)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这种新的交易方式具有天然的非一国性和非地域性,使得以地域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国际所得税法体系已经无法有效应对。传统的国际所得税法在Internet环境下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变革已经成为必然。自美国财政部于1996年11月发表《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Selected Tax Policy implication of Global Electronic Commerce)报告之后,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欧盟及其部分成员国、经合组织(OECD)、世界贸易组织(WTO)也都对此问题提出了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深圳市地方税务机关也在2000年发表了题为《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的研究报告。 中外学者也纷纷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建议。可以说,Internet环境下的国际所得税法变革已经成为国际税法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但是对于国际所得税法究竟应当如何做出调整以适应Internet这一新的环境,质言之,税法规范和Internet环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如何相互作用,甚至在理论上也不存在一个成熟的结论。加拿大Arthur J. cockfield教授最近提出了“数字生物圈”模型(Digital Biosphere Model),深刻分析了税法和Internet的互动关系,为我们分析国际所得税法在Internet环境下的变革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 本文首先介绍Arthur J. cockfield教授的“数字生物圈”模型,之后基于这一模型对当今国际所得税法的变革进行评介分析,并指出了国际所得税法今后可能的变革方向。

  一、“数字生物圈”模型:税法在数字世界的角色

  加拿大女王大学(Queen‘s university)教授Arthur J. cockfield最近在其发表的《数字生物圈中的税收政策设计:税法在Internet环境下如何变革》一文中提出了一个“数字生物圈”模型(Digital Biosphere)。该模型的主旨在于探讨税法在Internet环境中的角色,为分析法律在Internet环境下的变革提供一个独特的理论视角。

  (一)“数字生物圈”模型的要素

  “数字生物圈”模型包含四个要素,即网络(network)、计算机空间(cyberspace)、传统的税法规范(traditional tax norms)、税法(tax law) ,通过对前三个要素的描述进而分析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揭示了税法在Internet环境中的角色和税法变革的方向。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Arthur J. cockfield教授在建立该模型时,对Internet这一笼统的概念做了深入分析,他认为,Internet实质上是“网络之网”(network of networks),由实在的网络设施(network),即实在的网络设施和相应的软件协议等,和抽象化的计算机空间(cyberspace),即由实体网络所支撑的增值性的商业和非商业交流平台,两部分构成。这种定义方法对我们分析Internet环境下的问题有很大的启发性。

  1.网络(network)的特性及其税法意义

  (1)全球性(Global Forum)

  网络是一个没有边界的媒介体,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征。依附于网络发生的在线交易 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在线交易的信息产品生产商和信息服务的提供商与消费者之间不需要有任何地理上的联系,这种特性使远程交易(remote transaction)成为可能。 比如,一家很小的爱尔兰网络公司,通过张贴其网页(web page)向参观者销售他的产品或服务,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人只要可以接入Internet就能够通过浏览该网页与这家公司进行交易,很难界定这一交易究竟是在那个国家内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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