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法律的统一化与协调化是当今国际社会法律发展的大趋势。非洲法律的多样性影响非洲各国之间、非洲国家与其他大陆国家之间贸易的发展,且阻碍非洲经济一体化目标的实现。非洲国家应毫不迟疑地排除不利于经济合作的法律方面的障碍,且应在经济合作的主要领域实现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与协调。在现实中,非洲各国通常采用统一法和示范法进行国际商法的统一与协调。此外,还必须重视比较法的作用。相对而言,非洲国际商法的统一化与协调化应首先在区域内进行,有些事项可在区域内和全球范围内同时进行。截至目前,非洲商法协调组织在非洲国际商法的区域性统一与协调方面成果最显著。可以认为,非洲国际商法的统一化与协调化之路是漫长的,主要任务只能由非洲人自己来完成。
关键词 非洲 国际商法 统一化 协调化
经济全球化是当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它在加速推进国际商法的统一化与协调化进程。在此进程中,非洲亦不应被边缘化。
非洲国际商法统一化与协调化的成因
(一)经济全球化是非洲国际商法统一化与协调化的根本原因
正如经济全球化势不可挡一样,法律的统一化与协调化运动是当今国际社会法律发展的一大趋势,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其成因是多方面的,而经济全球化是其根本原因。①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深入发展,各国间的联系和交往日益频繁,跨国民商事关系以前所未有的数量发生,国际经济竞争日益激烈,各国为了吸纳国际资金、技术和人员,无不在改善其国内法律环境,这样就需要各国法律之间互相交流,互相借鉴,这有利于各国法律消除差异,趋向统一;而就整个国际社会而言,要谋求共同发展,保证国际社会正常的经济贸易活动的安全,进一步推动国家经济贸易交往的扩张和深化,则需要制定更多的国际条约来规范国际商事关系,努力建立起反映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国际法律环境。法律的统一化与协调化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世界范围内法律的统一化、协调化首先表现在民商法领域。经济全球化意味着不同国家商人交易增多,为了降低交易风险,保障预期利益,就需要为商人之间的跨国交易设立规则,进而推动世界范围内商法规则的统一。②因为“协调化的法律规则能降低交易成本,并因此促进国际贸易和商业的发展”①。数十年来,国际商法的统一化进程已取得快速发展,主要表现为:
1.商人通过自己的机构如国际商会等创设或统一了大量的商法规则;
2.各国通过国内立法制定出与多数国家相一致的法律规范,从而使商事法律规范趋向统一;
3.国际社会通过制定大量的调整有关国际商事关系的国际公约,推动了国际商法的统一化进程。
经济全球化是历史的必然,这就意味着,处于边缘化状态的非洲国家根本无法回避经济全球化。②为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非洲国家积极推进市场的联合与扩大,而“市场的联合总是与努力对有关金融和贸易方面的法律进行协调的活动相伴而行”③。非洲国家只有积极参与国际商法的统一化与协调化运动,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经济全球化的潜在好处,减少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中,避免被进一步边缘化的危险。
(二)非洲国际商法统一化与协调化的直接原因
消除法律的多样性,是非洲国际商法统一化与协调化的直接原因。法律的多样性在非洲尤显突出。非洲法律的多样性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单一国家内部法律的多样性。在一个非洲国家内部,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习惯法。在殖民时代,一些外国法被强加于非洲本土法中,且二者继续存在。独立后,许多非洲国家采用联邦政体,使一国内部各地区具有依据本地情况进行立法的权力,而各地区的立法并不必然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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