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公司法论文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理论与股东有限责任(8)
www.110.com 2010-07-26 10:52

    [23] [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577页。

    [24] 蔡立冬:《公司人格否认论》,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325页。

    [25]朱慈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45页。

    [26]同[1],第148页。

    [27]同[1],第157一158页。

    [28]相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的非上市公司。

    [29]很多为实质性的一人公司,所以比例差别不大。

    [30]同 [1],第135页。

    [31]朱慈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54一155页。

    [32]张龙文:《论董事之责任》,载林咏荣主编:《商事法论文选辑(上)》,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137页。

    [33]这种委任关系决定了董事仅对公司负有善管义务和忠实义务,对股东并不直接负有这种义务。如果说大股东可以通过操纵董事会使董事间接对自己负责,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则被排除在外。

    [34]刘俊海《股东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58页。

    [35]《合同法》第73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立法可对这一条作适当的扩大解释,从而将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纳入法律的轨道,这比立法确认法人格否认理论更为经济。

 孟勤国 张素华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