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中的灯塔(7)
www.110.com 2010-07-26 10:53
后来,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灯塔委托给领港公会,一个对公众负责的私人组织,但费用继续由船只的灯塔使用费支付。萨缪尔森所热衷的制度-由政府从普通税中筹措资金,从来没有在英国实行过。这种政府筹资的制度并不一定要排除私人企业建造和管理灯塔,但它似乎不允许私人拥有灯塔(除非是很小的形式),这与持续到19世纪30年代末的英国的体制有很大的出入。当然,政府筹资很可能意味警政府既管理灯塔又拥有灯塔;我不知道这种政府性的制度实际上是怎样运行的。比尔斯对美国灯塔的定义-“在海滩上的、上面挂有一盏由政府管理的灯的高大建筑物,是政治家的朋友”-并没有说明全部事实。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经济学家们不应该把灯塔作为只能由政府提供服务的例子。但本文不准备解决灯塔服务应该怎样组织和溶资的问题,这锦要更仔细的研究。同时,本文希望探讨最好由政府提供的服务的经济学家应该举出一个比灯塔更有说服力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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