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其它经济法论文 >
贯彻执政为民要求,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谈市
www.110.com 2010-07-26 10:54

  新技术革命的蓬勃发展,经济市场化、全球化的风起云涌,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与深度影响和改变着世界。如何因应新形势的挑战,抓住机遇,在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的前提下,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升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摆在我国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要解决好这项课题,出路在于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进一步调整各级政府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为当前和今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指明了方向,对于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当前形势下,认真研究政府职能转变的规律,结合我国的实践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政府职能转变中政府职能强化、弱化和转化的关系,是贯彻执政为民要求,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重中之重。

  一、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认识

  影响社会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政府功能的发挥,一是市场机制的作用。一个国家的经济制度一旦定型后,政府的功能便会对社会的发展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并且该影响的程度取决于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这就涉及到政府职能的转变问题。

  (一)政府职能转变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

  共性是指政府职能转变具有共通的规律可循。知识经济、经济的市场化和全球化作为一股不可遏抑的时代潮流,已从根本上改变了世界的面貌,世界“正在经历着一场变革,这场变革将重新安排即将到来的世界的政治和经济”。[1]世界范围内统一大市场的逐步形成,经济活动的国际化以及WTO的扩大,决定了各国政府在职能定位和转变上必须顺应这种潮流。此外,政府权力所具有的易膨胀性、寻租性等天然属性决定了政府职能转变具有共性。

  世界范围内,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势主要有:强调自由,政府应放松管制,给市场和社会更大的功能空间;强化参与,政府履行职能过程中应强化市场和社会主体的参与程度,政府以平等、协商的方式与社会一道工作,共同实现行政目的,维护公共利益;政府应以服务为本,实现从管理本位到服务本位的转变,政府要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升服务的质量等等。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广泛存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就是上述共性的体现。

  个性是指各个国家的政府职能转变具有不同的特点。各个国家由于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发展阶段、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的不同,在政府职能转变上必然有其特殊性,所要解决的问题也各不相同。西方国家虽处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型期,但各国情况不同,有的是以解决财政危机为主要目的的“财政驱动型”;有的主要目的是为解决政务官对公务员失去控制的管理危机;有的则以解决公众对政府和官僚不信任,谋求重塑政府合法地位等等。我国则处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期,发展是行政改革的根本动因,在变革的深度、制约因素等方面具有独特的特点。

  (二)政府职能转变是历史的长期的过程

  政府职能转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矛盾。政府职能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其与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矛盾,这个矛盾的运动、发展和解决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地得到解决,必须根据特定历史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特点、发展需要、人民的愿望等因素对政府职能进行塑造,并不断加以修改和完善。我国的行政改革在计划经济年代偏重机构改革而不注重职能转变,到市场经济转型期下将职能转变置于首要位置,这一历史过程表明了政府职能转变将随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中不断深化,这是一个历史的长期的过程。企盼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一蹴而就的良好愿望是脱离实际的。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