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其他论文 >
依法遏制“台独” 实现祖国统一
www.110.com 2010-07-24 15:32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随后,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该法即日生效施行。
一、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大陆与台湾的两岸关系缓和,今年春节期间,台商可以包机往返两地,出现可喜现象。但是,“台独”分裂势力极力阻碍两岸交流,破坏“三通”。2000年陈水扁上台后,民进党开始公开推行“台独”活动,加快实行“去中国化”,2003年陈水扁推出“台独时间表”:即2004年完成“公投法”人宪,2005年开始修宪和制宪,2006年“催生一部为台湾量身定制的新宪法”,2008年宣布成立一个新国家,完成“台独”梦想。“台独”种种分裂活动严重威胁着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严重损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严重威胁着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成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因此,以法律手段来遏制“台独”分裂活动,依法治理“台独”分子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的。
二、《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依据
1、依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国际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是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1944年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这些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都明确规定中国对台湾拥有主权,这是我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法理依据,法源清晰,法理充足。联合国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多次制止、反对台湾加入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通过立法的反分裂国家的活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是国际通例。任何主权国家都不能容忍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美国南北战争也是因为分裂而引起的。
2、依据我国现行宪法序言的规定。宪法序言第九段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台湾自古是中国的领土,1885年清政府就在台湾建省、设立巡抚,1895年中日甲午海战后,清政府签定《马关条约》把台湾割让给日本,1945年收复。台湾同胞大部分是从祖国大陆移居过去的,其中有80%祖籍福建,又有l/3是漳州籍的后代,仍然讲闽南话。真正是“闽台一家亲,我们都是中国人”。
3、依据我国现行宪法第3l条的规定。1982年宪法第3l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是根据邓小平同志生前关于“一国两制”的设想而制定的,主要是为了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回归问题。1997年我国收回香港,1999年我国收回澳门,为台湾的回归提供极好的参考模式。实践证明,“一国两制”非常适合中国国情。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