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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谁应提出鉴定申请(2)
www.110.com 2010-07-24 15:32



  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一方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就可确认证明力较大的证据。这说明我国民事诉讼采取的是盖然性证明标准,也就是所谓的优势证明规则。按照该标准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为了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必须向法官承担说服责任,只有当事人通过庭审中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活动使得法官在心证上形成了对该方当事人事实主张更趋采信方面的较大倾斜,该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方告完成。一般的民事案件在法官心证中可信度要达到51%至85%的盖然性,才能使法官认定该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本案中,在原、被告双方均不申请鉴定的情况下,仅有原告提供的一张欠条,原告主张的事实很难在法官心证中达至优势的盖然性,原告的诉讼请求也不能得到法官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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