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执行监督的构想(2)
www.110.com 2010-07-24 15:35
第二,转变内部监督庭职能。
将法院内设的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能转变到对案件执行过程的监控上来;将主要精力放在执行结果形成前的随机抽样审查和监督上;制定对执行人员的考核和监督标准,结合错案追究制度规定,提出对责任执行人员的惩戒建议,防止和减少错误裁判;授予监督庭对案件的全程监督权,从立案到执行,监督庭均有权进行监督。
第三,加强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建设。
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也是保证法官依法执行的重要措施。如果仅靠制约监督机制,无法将违法执行减少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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