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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的人大旁听制度介绍(3)
www.110.com 2010-07-24 15:35



  为使执法检查取得更好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努力拓宽市民参与监督的渠道。

  2000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对《贵阳市社会客运管理办法》进行执法检查时首次实行公示,获取了许多例行汇报中没有的信息,听到了众多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声音,了解到乘客的反映;在对《规划法》执行情况的检查中发放了调查问卷,更全面、更真实地了解了执法情况,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整改意见。

  2000年10月26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执法检查的决定》,明确执法检查的项目,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00年12月7日,媒体纷纷报道了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2001年执法检查项目的消息,次日起,热线电话不断,来访者络绎不绝,信件纷至沓来,提建议的达千余人次。 有134封来信除填写执法检查项目建议表外,还加有附页;有12封来信是联名书写,联名最多的达200多户居民;有些信是一家人或一群人经过共同商量而寄出的;有20多封信出自七、八十岁老人之手;有的则是偏瘫患者在病榻所写;白云区的一位同志,是在邮局获此消息后,当场借笔写的信。人们的来电来访来函,表达了社会各阶层、不同年龄段及不同文化层次的人对执法检查选项的见解;讲述了与之相关的一个又一个生动的故事。无论是三言两语还是长篇大论,无论是建议还是批评,都能从中感受到人们对人大常委会此举的认同和赞许。一封来信写道:“人大公开向社会征求执法检查项目,使我们感到人大同百姓的距离是这样近。”许多人希望:“人大公开向社会征求执法检查项目这件事,一定要延续下去”。 《人民日报》对此不仅作了报道,而且还配民了题为“多听听老百姓的声音”的评论。

  2000年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群众建议进行认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将意见集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6个选项列入2001年执法检查计划。

  新世纪的第一个春天,市人大常委会采取新闻发布会、公示栏、记者座谈会等形式,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的执法情况,公开向广大群众征求意见,执法检查组只有几十双眼睛、几十双耳朵,而广大市民有无数双眼睛和无数双耳朵。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执法检查中找出的问题更准,提出的整改意见更有针对性,执法检查更能取得实效。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贵阳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听取群众的意见,让民声不绝于耳,这正是人大工作生动活泼取得实效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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