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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的几点思考(3)
www.110.com 2010-07-24 15:37

  三、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建设高素质检察官队伍

  “没有管理,人才就可能沦为庸才,没有监督,人才就可能沦为为罪犯。”人的素质的提高,有赖于管理、监督制约机制的形成。同样,要提高检察官的素质,也离不开严格、科学的管理监督机制。江总书记在谈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时反复强调:“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笔者认为,对检察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是提高检察官综合素质的有效措施。一是加强八小时内的规范管理。检察官在直接行使检察权过程中发生的过错,主要发生在八小时以内。如检察官随意执法侵犯公民的权利,徇私舞弊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在执法中违反程序法的规定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手段查处案件,刑讯逼供发生办案事故等,因此要加强八小时内的教育管理,紧紧抓住案前、案中、案后三个环节,案前重点抓好教育,如公正执法教育、依法文明办案教育、保密教育、廉洁教育,明确办案纪律、办案机制以及一旦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的后果,给检察官打好预防针。案中重点抓管理制度的落实,可以在每个办案小组成立临时党小组,加强教育,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做到案件办到哪里管理措施落实到哪里,确保公正执法、依法办案。案后重点抓检查监督。可以通过发放检风监督卡和对案发单位进行案后回访等形式,听取和掌握案发单位群众对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情况的反映,全面掌握情况,加强检查督促。二是要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

  检察官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过错,大多发生在八小时以外。在检察官队伍建设中一个值得重视的趋势,是检察官八小时以外行为不规范现象突出,如,有的检察官耍特权,吃拿卡要;有的言语举止粗暴,动辄对人训斥恐吓;有的生活不检点,出入明令禁止的娱乐场所;有的违反规定酗酒,酒后滋事等,产生了不好的社会影响。这些虽然不是发生在执法过程中,但有的负面影响甚至超过了执法过错。

  因而,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一方面,八小时外的管理应以八小时内的严格教育管理为基础。八小时以内与以外是互相联系的,但源头还在八小时以内,只要八小时以内的教育管理到位,检察官的素质到了一定的层次,那么,在八小时以外就能依靠检察官良好的素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另一方面,将八小时内的监督、管理机制延伸到八小时以外,构筑院、家庭、社会防范网络,加强对检察官的社交圈、娱乐圈和生活圈的关注。一是要管好“社交圈”。许多人的堕落就是从结交坏朋友开始的。我们要教育检察官要正确看待自己,不要把自己混同于社会上的普通人,交友要慎重,多交高尚正直的益友,不交德行卑劣的损友,特别是不跟那些与自己交往别有所图的人来往;二是要管好“娱乐圈”。多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社会公益性活动,让丰富有益的活动充实检察官的业余生活,追求高品位的生活情调,远离灯红酒绿声色犬马之地;三是要管好“生活圈”。“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要教育检察官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

  严格落实《关于检察官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活动,把严格管理与解决检察官实际困难相结合。在此基础上,可以多管齐下,通过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并经常与其保持联系,充分发挥家属“贤内助”、“廉内助”的作用。可以定期对检察官家庭及所在的居委会、街道进行走访、座谈,了解、掌握检察官八小时外的动态,可以公布监督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约束作用,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有效地加以防范,切实有效地规范检察官八小时外的行为,真正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要求,特别是“先进文化的代表”的要求,提高修养和辨别是非美丑的能力,主动抵制腐朽思想腐朽文化对自己的侵蚀,在权、钱、名、利的诱惑面前,挺得住,立得稳,行得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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