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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说:光!就有了光
www.110.com 2010-07-24 15:37

  一、博客

  友人客居北京,姑名B君。B君好上网,常通报丑闻,惟“楼主”“潜水”“顶”“靠”一套网言虫语,读来不甚了了。近日忽建一网上日志,称“博客”,告知乃英文weblog之时髦译法,并求转贴文章。同意了。接着,昨天发生一桩奇事,把我这“网盲”带进了“博客”世界:

  昨天十月卅一,星期日,夏季“阳光节能”时间结束,提前一点钟天黑。午后靠沙发上,随手拿一本闲书《古今符咒录》翻阅。读到瑞士名医兼炼金术士巴拉色苏(Paracelsus, 1493-1541)论《秘传智术》(De occulta philosophia),困意袭来,就放下了。醒来译经,至晚饭时分,与内子说起《符咒录》,却找遍房间各个角落也无踪影了。后来散步上街,见一群群白衣幽灵侏儒剑客,在南瓜灯前尖叫着要糖果吃,这才醒悟,是万圣之夕“鬼节”(Halloween):那《符咒录》不翼而飞,回它的作者和信众身边去了!回家继续译经。午夜就寝,掀开被单,吓一跳:书回来了,躺在大床正中。小心翼翼打开扉页,仍是我的签名。但出版社叫作“女巫年鉴社”,标识为一只黑蝙蝠,却是原先未注意的。还有一行小注:比亚兹莱(A. Beardsley,1872-1898)设计。比氏颓废,天不假年,曾为王尔德法文圣经剧《莎乐美》插图,还画过亚瑟王。我的《玻璃岛》用了他几幅,算是“旧交”。

  早晨,把书还给茶几,又有一个发现:原来它一向被厚厚一部《死海古卷》压着,昨天无意抽出,将它从上帝之言和圣人戒律下释放了。

  然而它记得按时回来。是要我读完它?

  明天大选。

  自译经以来,B君等二三友人常来电邮探讨经文教义和译法。拙著/译《创世记》(江苏人民,2004)面世后,更有读者垂询关怀。教义跟投票选总统、赞成/反对同性恋结婚是一样的,关涉个人信念。我不是神学家,亦非时评家,不能“妄论”。译文则因为已走在“生命的中途”,如同“昏暗森林”里的但丁,正亟需指点启发,便回复谈了谈译文。然而提问就滚雪球似的越来越多层层深入了。有些还是学术问题,比如古代近东的宗教习俗和《圣经》的版本文字,三言两语说不明白。遂心头一动,提笔草就一“译经博客”,供随时记载译事、留存感想,以与读者同道交流切磋。如下——

  二、翻译是经验活

  十一月二日,小雨。下了班才去希望教堂(Hope Church)投票。票站人不多,三五个义工手里捧着选民名册,招呼我:晚上好,邻居!

  晚上好。心想:爱上帝爱邻居,是耶稣的教导呢。这一票给谁?

  饭后答上海记者采访,谈《创世记》。以前总觉得译事难以论说,只能用心体会。“一名之立,旬月踟蹰”,是具体的语文能力的挑战,希腊人所谓“技艺”(techne)。如同大厨烹饪,园丁种花,不是书上的学问。现在为采访而不得不拿出个道理,似可这样表述:

  翻译固然是一种创作或“再创作”(一切文艺作品从根本上说都是再创作),但就语文技巧而言,要比原创写作复杂。翻译其实是一诠解过程,即对原著的语义声韵和思想感情,以及符号象征风格意境等等的理解和表达。理解基于对原文(源语)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整体而言,是无止境的。这一点与做学问无不同。表达虽始于理解,却是译者真正的难关。因为他“再现”原著的内容形式于另一语言(目的语)的努力,要受源语和目的语双重的约束。理解了的,往往未必能够顺利表达,有时只能“旁敲侧击”。于是翻译与原创相比,不啻“带着镣铐跳舞”了,靠的是经验和技巧。故译家之技颇似诗艺,“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不足为外人道也”(毛泽东致胡乔木信)。

  记下此段,为下文讨论作一铺垫:《圣经》原文和中西译本、译法的理解评价可以不断深入,但某词某句如何移译为佳,其中的道理,我只有经验可谈。而且那点技艺只是冰山一角,可以“为外人道”的尖尖而已。绝对代替不了读者诸君自己的尝试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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