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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什么样的公共利益才是合法的?——三论私(2)
www.110.com 2010-07-24 15:37

  那么,公共利益究竟具有什么样的重要性呢?尤其是对于中国而言,在二元社会的中国,公共利益具有特殊的重要性。首先,对于以小农为主的农村,所有必要的资源都需要公共权利的介入才能进行有效(不一定合理)的分配,否则,每个小农都不足以维持自己的生存。其次,中国资源紧张,无论是水电油,还是粮棉油,都需要公共权利的介入,而不能完全以来市场经济的调剂方式。类似的例子还有日本。日本的经济发展过程和美国显著不同,其对于金融资源的利用和技术研发的投入带有明显的国家支配色彩。而在市场国际化、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作为二元社会的中国,作为资源紧缺型经济的中国,在激烈的国力竞争中,仅仅依靠市场调节,那必然的前途就是沦为经济殖民地。因此,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来获得最大的竞争力就是我国的必然战略选择,而这个战略选择的制度支撑和意识形态支撑就是高举公共利益的大旗,合理限缩私人利益,以争取最快的速度和最大的效益。

  当然,公共利益的重要性并不一定使他获得合理性。原因在于,社会是由个体组成的,个体的利益虽然和公共利益息息相关,但并不等同,因此,必须要有意识形态的方法和政治上的制度手段,使其合法化、合理化。

  这里面的核心在于使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在意识形态上尽可能的一致起来。但是,做到这一点,有两个困难。一是效率问题。就是说,我们无法通过全民公决的方式来解决每个问题,以获得正当性,甚至对于一个最小的问题,如果通过民主的方式都必然是以议而不决的结果。二是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客观上的不一致性。之所以有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别,其客观基础就是二者存在本质差异。对于第一个问题,一般发达国家的手段是两个。一是政权通过代议制方式取得合法性,因此,在所谓公共利益的判断上,代议制政府有压倒性的话语权优势。二是通过将原来政治化的利益冲突转变为技术性的“中性”判断来进行合理化论说。(例如目前争论不休的美国植物人,对于司法系统的裁决来说,医生的判断就具有根本性的说服力)对于第二个问题,韩国的经验可供参考。例如,在韩国一个奇特的现象就是外国货几乎没有销路,原因在于其极端化的爱国主义教育。事实上,无论是日本货、美国货,在质量、性能等方面都具有优势,但就是无法打开市场。极端化的爱国主义教育使个人利益整合于公共利益。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公共利益本身,是无法采取民主的方式来进行判断的。主要原因在于参与民主决策的人员有限性必然导致对公共利益的判断的差异性。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北京海淀区某处,由于一条马路规划离居民楼只有三米,因此,居民拒不答应,道路无法修建。后来规划部门将距离调整到25米,但居民仍然不答应。而除了这个居民楼外,前后左右的居民都希望早日开通这条马路。这种情况可以说是在对公共利益的判断上的冲突的明显例证。如果只征求这个居民楼的意见,道路就永远无法开通,因为25米他们仍然感觉近了,那么100米呢?最终道路该怎么修呢?因此,对于公共利益的判断的最佳方式是技术化、中性化。即通过技术手段来使判断正当化。目前,中国也好,西方发达国家也好,都采用这样的方法。例如,对食品的成分进行限定,对化妆品进行限定等等,都是通过技术手段使公共利益正当化的例子。将公共利益判断的希望寄托于民主,不仅解决不了公共利益问题,而且还会带来效率问题。

  事实上,对于公共利益而言,最迫切的问题是使政权正当化,其次,使官僚技术化,再次,使公共利益私人化。

  张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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