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司法制度论文 >
正确定位检察调研工作 着力为检察工作服务
www.110.com 2010-07-24 13:12

  一、检察调研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检察干警的积极参与。

  检察调研工作是一个服务性的工作,也是一个开拓性的工作,总之是为检察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检察调研的这个工作性质决定了搞好检察调研工作必须群策群力,全员参与。

  全员参与,才能履行好服务的职能。调研的服务性主要表现在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上。因此要贴进实际。古人说: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对于检察调研工作,这里的“活水”指的就是检察实践。离开检察实践,调研工作也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调研工作怎样才能贴近实践?检察干警的参与是最重要的。因为大家才是最知道检察工作实际的人,对检察工作中出现的新经验、新问题最有发言权,这个发言通过思考,形成材料,就是调研成果,就能为检察工作服务。

  全员参与,才能保证调研质量。调研工作要处理好文章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调研文章必须保持一定的数量,需要全院干警都来参与才能完成。虽然调研文章既可以是经验总结,也可以是工作研究、理论探讨。但不管怎样,调研文章一定要有一点“含金量”,不能完全抄书,人云亦云。因此,调研文章重在解决实际问题,这样的调研工作才有意义。

  全员参与,才能优势互补。人才是搞好调研工作的根本。很明显,调研人才不可能都集中到办公室(研究室),业务部门的内勤经常接触文字材料,很多是搞调研的高手;办案的同志,有丰富的检察业务工作实践,有很多感想要发表,他们中很多是调研人才。因此,办公室(研究室)与业务部门要分工合作,专群结合,发挥各自的优势,即发挥办公室(研究室)同志经常接触文字的长处和业务部门熟悉实际的特点,形成调研网络,共同搞好调研工作。

  二、撰写好调研文章选好课题、找准切入点是关键。

  选择合适的调研课题是决定调研工作质量好坏的关键。如果调研课题抓不住工作重心、喜欢避难就易、忽视检察实践的热点、难点问题,这样的调研文章就质量只能在低水平重复。我们认为,选择课题应当注意四点:

  一是围绕工作“重点”。上级检察机关每个都会对当年检察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点明工作重心。这些重心,也就是我们调研工作的“重点”。检察调研应当围绕这些重点,充分展开调研,才能为业务部门提供及时到位的支持和指导。今年高检和市院都布置了调研课题的,有的业务部门也下达有调研课题,我在为里就不重复。在选题时以适用法律探讨和检察工作实务研究为重点。注意不要“炒冷饭”,也不要“抄书”,这样的调研没有价值。

  二是抓住工作“热点”。检察业务的“热点”问题的出现往往是由于社会发展新形势对检察工作产生的影响或提出的挑战。如刚加入世贸时,检察机关的应对措施、服务西部大开发的问题;又如最近预防“非典”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还有涉及检察改革的各种问题等。

  三是关注法律的“难点”。检察调研应当对法律适用中的一些难于理解的问题和程序中难于掌握的环节予以更多的关注与支持。就是要通过调研,找出存在的问题,为立法和司法提供参考意见。

  四是反思通说的“弱点”。文章要力求创新。创新,就是要敢于提出相反观点。

  三、撰写调研文章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实事求是是指搞调研工作要求调研人员客观、公正。不能先入为主,带着观点找例子,按照领导意图定取舍。应当抱着科学的态度,开拓思维,严谨分析,还事物本来真面目,以求正确指导实践。与时俱进是指要有一定的超前性,预见性,不能就事论事,要从现象看到本质。

  2、要勤于学习和思考。法学有一套自己的知识体系和内在的逻辑,同时又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只有平日多多学习,要注意收集资料,把握法学发展的动态和趋势,要结合司法实践,观察和思考当前的立法和司法工作,只能这样才能在工作中发现问题所在,也才能激起解决问题的动机和欲望。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