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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站、公共空间与民主社会(3)
www.110.com 2010-07-24 11:26



  由于网上报导讲求时效,网上选举报导有时未能仔细评估取得的资讯,就将它们匆匆放到网上,影响选举资讯的素质。记者全天候不停接收来自各地的消息,而且反应时间紧逼,致使没有太多思考空间。有网上记者指出,在“羊群心态”及“人有我有”的情况下,他们会向同一新闻来源取资料,又会把报导连结到相同的网站去,此举会令选举报导单一化8.此外,不少候选人助选团,24小时运用电邮向记者作“资讯轰炸”,据说这十分有效,很多竞选助手鼓吹的议题都上了网,间接操控了网络公共空间的意见表达。《纽约时报》形容这些来自候选人及政党的电邮是“数码匕首”,指向的目标是新闻记者。政治分析员法恩曼(Howard Fineman)指出:“所有事情都在加速进行,因而在过程中变得不够深刻。”9有记者就曾指出:“我的消息来源不大可靠,但他们提供的资讯很精彩。”10新闻网站强调即时性的特点,令选举资讯及意见的流通加速,大大缩短了意见交换的周期。这种情况无疑增加了讯息量,但也提高控制讯息素质的难度。公共空间可贵之处是不受政权及市场力量干预,如果“品质管理”不严,政客及财阀就有机可乘。

  新闻网站的选举论坛,的确增强了选民的意见交流。但有学者指出,讨论人数增多及平民化,容易令讨论素质下降,因为参与讨论的人并非每个都符合哈贝马斯心目中“有识之士”的标准,他们表达的意见不一定兼具理性及批判性,而且网上民意调查及网友意见表达,也容易弄虚作假。上述网上选举报导及选举论坛的流弊,都是发展网络公共空间的隐忧。

  三 建设网络公共空间面临的问题

  网络新闻在性质上是一种混合体:它的讯息以文字为基础,故它有印刷媒体的特性,但同时它用网络传送,因而又有点像有线电视;其讯息有私人性质,政府及大型机构负责网络建设工程,因此它像邮局和电话系统;网络新闻有画面和声音,有时更不请自来地传送到家中的电脑,颇似广播电视的模式11.正因为网络新闻有不同媒体的特点,它作为公共空间的形式和功能也有别于传统新闻媒介。这种崭新媒体形式的面貌随科技发展而急剧变化,大家都不太清楚它的运作和影响,但就目前所见,网络新闻面对的问题包括诽谤、知识产权、私隐和监管。

  哈贝马斯在他的后期著作中提出“理想言词”(ideal speech)的概念,认为公共空间的言论必须真实、易于理解和有诚意,不能存心歪曲事实12.网络公共空间应容许大家自由进入及发表意见,充分体现言论自由,而且市民大众都了解言论自由和新闻界扮演监察政府和权贵角色的重要性,因此对新闻界面对诽谤诉讼都很关注,法庭也特别小心处理,除非真的能证明新闻机构有恶意地行为不当,否则均会容忍及同情新闻工作者的无心之失,以保障民主社会的运作。

  网络公共空间强调资讯自由流通,但不表示忽略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些新闻机构设网站从其他网上新闻来源中拿取消息,略加改写后变成自己的稿件,这种做法属于盗用。当然,知识产权法的原意旨在保障创作者的权益和提倡创作,而非限制引用,在合理的情况下,未获作者同意仍可引用其作品,即所谓“合理使用”。网上新闻工作者引用著作或言论时,也可参考这些基本原则。但最明智的做法,仍是假设网上的言论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此外,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内容,可轻易由电脑网络在公共空间中传送,因此利用网络来搜集资料,也受到相关法例的规限。网上资讯的版权保护,看来要透过国际进行跨境立法,才能根本解决问题。

  哈贝马斯提出,在公共空间中收集及发布资讯,为的是让大众有充分的背景资料以作理性辩论,而非藉此揭露私隐。他认为二十世纪的大众传媒,往往有侵犯私隐的毛病。近期网络私隐问题愈来愈受重视,皆因个人资讯在网络的公共空间更易获得和被滥用。有些商业机构为了牟利,不惜在未获授权下出卖顾客的个人资料;个别政府为了打击异己,不择手段监控市民的私隐举动。网络新闻记者需要全力保护消息来源,特别在处理敏感新闻时要确保提供消息者的身份不会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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