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宪法论文 >
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传统(3)
www.110.com 2010-07-24 11:27



  两类不同的自由主义者

  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在五四时代还处于朦胧的混沌阶段,与激进的革命民粹主义的界限模糊不清,到二、三十年代,在杜威、拉斯基思想的催化下,渐渐分化出几种自由主义的思潮。不过,无论是胡适的实验主义,还是张君劢、罗隆基的社会民主主义,都仅仅是思潮而已,而远远没有成为拥有深厚学理资源的理论。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之所以对自由主义发生兴趣,决非学理的因素,而是现实的社会问题所刺激。他们对自由主义学理的关切,要远逊于对自由主义改革方案的设计。因此,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在学理层面上并没有多少研究的价值,真正有意义的,倒是思潮驱使下的运动-那种进入政治操作层面的自由主义运动。不过,各种各样的自由主义运动(如好政府运动、联省自治运动、制宪救国运动、人权运动、宪政运动等)尽管在二、三十年代就层出不穷,但真正形成规模、具有全社会影响的,还要等到四十年代。

  大规模的自由主义运动之所以到四十年代才风起云涌,从自由主义者本身来说,是由于组织化的因素。殷海光曾经将运动中的活跃分子分为“观念人物”与“行动人物”。他认为,在运动初始的宣传阶段,由“观念人物”占主导地位,到进一步的组织阶段,行动人物就脱颖而出。⑨我们也可以将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划分为两类人:观念的自由主义者与行动的自由主义者。所谓观念的自由主义者,大都是知识体制里面的学院派人物,有着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通常留学过英美或在国内清华、燕京、圣约瀚等大学接受过英美文化的熏陶。他们关心政治,却是一种胡适所说的“不感兴趣的兴趣”,即不离开自己的专业岗位,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为资源,通过大学讲坛、同人社团和公共传媒等公共领域,传播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对社会公共事务发表意见。

  观念的自由主义者以胡适为精神领袖,在二、三十年代聚集在《努力周报》、《现代评论》、《新月》和《独立评论》等刊物周围,发挥着较大的舆论作用。这些文人书生,个人主义气息极浓,各自有各自的信仰和观念;又有着文人相轻的传统毛病,基本上是一盘散沙。尽管其中的一些活跃分子如胡适,有时候会以一种费边社的方式,以个人的身份游说和影响政府中的高官,以推行自己的自由主义主张,但大部分人仍然坚守“君子群而不党”的信念,极其自觉地保持着个人精神和身份的独立性,拒绝直接参政,拒绝成为“组织人”,哪怕是组织反对党。观念的自由主义者作为一种社会道义和公共良知的存在,在自由主义运动中的作用相当巨大,尤其在起初的宣传阶段更是功不可抹。然而,正如储安平所评论的,“政治活动不能没有领导人物,但是因为‘相轻’及‘自傲’在中作祟,所以在自由思想分子中很难产生领导人物;政治活动是必须有组织和纪律的,但是因为自由分子的相通大都是道义的,不是权力的,所以很不容易发挥组织的力量。这些是自由分子根本上的弱点。”⑩

  有鉴于此,一些自由主义者不甘心仅仅停留在观念和言论上,他们要进一步付诸于行动,尤其是组织反对党,以组织化的方式和权力化的运作推进自由主义运动。这些行动的自由主义者,对参政怀有强烈的兴趣,都自认为自己有治国安邦的卓越才能。他们中的不少人,比如罗隆基、张君劢、王造时等,通常没有固定的职业,今天在这个大学任教,明天在那个报社任主笔,几乎成为半职业的政治活动家。如果说,观念的的自由主义者努力的主要层面在思想文化领域,因而更接受实验主义的点滴改良观,习惯于学科化地讨论个别问题,拒绝思考改造中国的整体方案的话,那么,行动的自由主义者由于需要明确的行动纲领,却热衷于思考和设计整体性的社会政治改革方案。政纲确立之后,就是独立组党。1934年秋天,张君劢、张东逊、罗隆基等人经过几年的筹备和酝酿,在北平建立了国家社会党(简称国社党)。11但国社党人数太少,影响也小,无力担当自由主义运动的中坚。一直到1941年,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简称民盟)成立,意味着自由主义组织化的正式实现,12也为大规模的自由主义运动提供了领头羊和建制的保障。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