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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传统(4)
www.110.com 2010-07-24 11:27



  战后的自由主义运动

  从1943年下半年开始,中国出现了一股强大的自由主义运动,围绕着国民党的“还政于民”、战后中国政治秩序的安排等热点问题,开展得轰轰烈烈,不仅在公共传媒上占据了舆论的制高点,而且进入了实际的政治操作程序。前者自然是“观念人物”的汗马功劳,而后者则要归功于以民盟为首的“行动人物”的不懈努力。

  从成立之初到抗战胜利的短短四年期间,民盟已经迅速成长为遍布全国主要城市、拥有三千名盟员(大都为知识界精英)、仅次于国共的“第三大党”。鉴于当时暂时出现的和平气氛与力量均势,民盟成为各方都要努力争取的举足轻重的砝玛。1945年秋天召开的民盟一大,宣布民盟是“一个具有独立性与中立性的民主大集团”,其神圣使命是“把握住这个千载一时的机会”,“把中国造成一个十足道地的民主国家”。13大会通过的政治报告及其纲领,可视作中国自由主义运动的大宪章。

  在这部罗隆基起草的自由主义大宪章中,中心的理念和架构依然是社会民主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思潮发展到四十年代,在国际上变得更加汹涌澎湃。尤其是战后英国工党的执政,给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以巨大的精神鼓舞。知识分子普遍认为战后的中国民主模式,应该也可以仿效英国工党所施行的“中间道路”,在政治上实行英美式的议会民主政治,在经济上参照苏联的社会主义平等原则,也就是所谓的“拿苏联的经济民主来充实英美的政治民主”。14

  尽管民盟的这一中间道路学理上的依据并不充分,但它紧紧地抓住了中国当时两大主要社会问题:国家政治体制的不民主与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正,并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施政改革方案。这一方案能够在1946年初被国共两方所接受,成为政协五项决议的蓝本,证明了它的确是一个出色的、有效的改革纲领。在这以前,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如胡适为代表的《努力》和《独立评论》派)所关心的往往是都市知识分子感受最深刻的政治不自由,而对社会底层(尤其是农村)更关切的社会公正和经济平等问题漠然无视。这样,他们既不能回应民粹主义的深刻挑战,即资本主义发展中的社会公正问题;也远远游离中国社会底层的最基本需求,也就是罗斯福著名的“四大自由”中所称的“免于匮乏的自由”。而民盟的社会民主主义中间道路,成功地将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原则相结合,从而有效地回应了民粹主义提出的深刻挑战,满足了社会底层的经济平等要求。

  可惜的是,国共之间的分裂与内战,使得这一出色的社会民主主义纲领无法获得其实践的机会,中国也就从此与自由主义的中间道路失去交臂。一旦战争的暴力替代了理性的对话,自由主义也就失去了其生存的最基本空间。1947年民盟的被迫解散,象征着自由主义运动在中国的毁灭性挫折。

  最后一次回光返照

  自由主义运动的失败,固然有其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势,但从其自身检讨,也有诸般因素值得反思。首先是社会基础的单薄。一般地说来,自由主义运动总是由自由知识分子所发动,但它成功与否,并非完全取决于知识分子,而有赖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迁,尤其是中产阶级的崛起。自由主义舆论上的声势浩大,并不意味着社会层面的力量雄厚。精神的优势不能简单地折换为物质的实力。然而,中国的自由主义者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力量,以为中国的社会是中间大,两头小,国共分别代表两头小的,而自己代表那占人口大多数的中间层,包括农民、小知识分子、中产阶级等等。15但是在缺乏体制保障的情况下,“代表者”与“被代表者”根本无法建立利益上的固定联系,所谓“代表”只是一厢情缘的书生气想象。而且,即使实现了自由选举,真正主宰社会的,也并非那些人数上占优的底层民众,而是控制了较多资源的阶层。但作为自由知识分子政党的民盟,与中产阶级的精神与社会的联系是那样地脆弱,以至于后者从来不曾幻想民盟会是一个本阶级利益的代表者。后来左翼分子批判民盟是“民族资产阶级的政党”,对于罗隆基他们来说,真是一个有苦说不出的冤枉。因为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从来不愿正视社会中利益集团的分化,只是抽象地宣称自己代表“民众”,或者是“广大的中间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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