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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制度的初步研究(4)
www.110.com 2010-07-24 11:27



  而作为互联网的受众,广大的网民则有着不同的呼声和诉求。波普尔说过“一切活着的事物都在追求更加美好的世界”。而互联网恰恰为多元化和个性化生存提供了一种可能性。“知识将最终统治无知”,那么互联网恰恰起到了这样一种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而且就从常人方法学(Reasonable Man)的角度,人总是有猎奇的心理,一定程度上期望听到更多千奇百怪的信息(想一想为什么许多报刊文摘都有“奇闻轶事”栏目)。「13」 尽管他们也意识到虚假的网上讯息有可能给他们带来危害,但更多时候却对这些虚假讯息却抱有宽容的态度。网民们心目中的理想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范式就是,必须尊重互联网自由、流动、交互等天然属性,使得互联网保有盎然生机和活力。

  以上的论证,说明了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过程中,管制方和被管制方的出发点与立场是注定无法完全相同的,那么互联网信息管制政策出台以后,官员、公众、网络各方对此褒贬不一,也就不足为奇。推广言之的一个结论就是,世界上没有哪一种管制措施能够成为所有人都说好的“好的治道”(Good Governance),我们出台的各项政策,都不过是政治生活中各利益群体反复博弈的产物,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管制双方的互动而演进变迁。而处于e时代的我们,今天的这些互联网管制措施更只不过是现阶段的一个“制度均衡解”,在未来它注定要受到实践的考验和公共选择。「14」

  正如亨利·哈丁在1993年的《互联网的历史》(History of the Net)一文中写得那样:“网络是人类智慧独一无二的创造,网络是第一个人工智能生物,网络昭示着一个在旧社会母腹内不断生长的新社会,网络提出了全新的政府模式”。「15」 面对席卷而来的互联网信息浪潮,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它给政府管制乃至依法行政观念和模式带来的冲击和变革,如何在政府管制和私人自治之间寻求一个合适的契合点,保留一定的弹性空间,以科技辅助和业界自律为重要手段,让网络社会自发的发展出来一套符合社会价值观的运作系统。这有待于学界和实务界共同的长期不懈的努力。也许只有在克服这样一个瓶颈之后,互联网上的信息世界才会迎来一个更为姹紫嫣红的春天!

  参考文献

  「1」李永刚:《互联网络与民主的前景》,载《江海学刊》1999年第4期。

  「2」汪丁丁著:《自由人的自由联合》,鹭江出版社2000年版。

  「3」参见R·科斯:《社会成本问题》,载[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

  「4」[美]丹尼尔·F·史普博著,余晖等译:《管制与市场》,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5」张曙光主编:《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分析》(第2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

  「6」郭瑜:《论电子商务的政府管理》,载《行政法学研究》2000年第2期。

  「7」Kirsten Harrington:Legal Implications of the Practice of Medicine over the Internet:Telemedicine and Cybermedicine,//www.gase.com/cyberlaw/toppage11.htm.

  「8」参见周佑勇、龚向和:《知识经济与行政法治观念创新》,载《法学评论》2000年第5期,第78-83页。

  「9」参见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48页。

  「10」[日]和田英夫著,倪健民、潘世圣译:《现代行政法》,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版,第47页。

  「11」Miller, et al. Regulation of the Internet: A Technological Perspective (1999)。 See: //strategis.ic.gc.ca/SSG/it05082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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