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条约的适用与我国宪法规范(3)
www.110.com 2010-07-24 11:27
综上所述,我国缺少宪法性的法律规范来调整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导致国际条约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中,这样的现实情况,不仅导致实践中我国国内的一些法律工作者对此问题长期以来存在模糊认识,在具体应用时出现一些混乱,而且不能满足我国有关国际条约实践发展的需要,直接影响到我国的对外交往与合作关系的健康发展,与我国在国际关系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及不相称。我国急需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接受与直接效力三方面制定相应的宪法性规范。
注释:
[1]王铁崖主编:《国际法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李浩培主编:《条约法概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
[3]饶戈平主编:《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陈寒枫等:《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及中国的实践》,《政法论坛》200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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