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行政法论文 > 行政诉讼法论文 >
浅议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2)
www.110.com 2010-07-26 12:31



  四、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

  由于法律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未作明确规定,实践中对该类案件的审理操作不一,笔者认为审理该类案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必须既符合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又符合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同时必须符合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2、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或行政诉讼程序终结前的诉讼过程中提起。

  3、在审理程序上,应先审行政部分,再审民事部分。如果民事部分案情复杂,可能延误行政诉讼审结期限的,可先对行政部分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然后,再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民事部分。

  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遵守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各自的审判原则,不能互相混淆,互相援用。如民事诉讼的调解原则、反诉原则不能适用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原则也有很多不同的规定,不能互相援用。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