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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5)
www.110.com 2010-07-24 14:51



  3.2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一个企业的研发机构(R&D)是创新的灵魂,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又必须和知识产权的利用与保护联系起来,其中主要是专利。首先,通过对有关专利文献的检索,及时把握本领域的最新进展。这样既能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乃至对相关专利权的侵犯,又能尽快锁定本企业感兴趣的技术发明点,从而使研发人员能以最经济的投入获得最大成果。其次,当有技术成果产生时,如有必要(指比用技术秘密保护更有效)或有可能,应尽快准备申请专利,以形成对成果的及时保护。当产品走向市场后,也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为之护航,及时制止可能的侵权行为。这些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应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实施。例如,在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美国,高科技企业中都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少的几人或十数人,多的甚至可达几百人,其知识产权管理的先进与细致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一个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应该由合格的人员组成。所谓的合格人员应该既通晓相关的法律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律,又对相关的技术领域有所了解,这样才会有针对性,从而真正把握技术领域的前沿。当然也可通过团队合作的方式求得最佳效果。企业的知识产权部门应该是独立的,并与研发部门、市场销售部门等密切合作与协调。在职责分工上,知识产权部门应该负责与本企业相关的一切知识产权事务。但在遇到涉及知识产权的诉讼时,则还应该委托有较多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处理,企业知识产权部门应做好相应的辅助工作。  知识产权的机构设置应该是长期的,在企业运行中占据相对重要的中心地位。随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化,需要建立起本企业自己的知识产权数据库。对此数据库的有效管理与利用,亦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

  3.3 全力以赴做好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如上所述,生物技术的专利申请有它的特殊性:一方面现行的专利法可为之提供尽可能完善的保护,另一方面为了公共秩序与道德伦理的考虑又要对之做出必要的限制。因此在个案处理上肯定具有差异性,在美国生物技术的专利审查中或法院的判例中都已有反映。我国生物技术产业就需要对此采取适当的对策,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保护。

  在具体的实践工作中,能切实追踪到当今生物技术发展的最前沿是件困难与辛苦的事情。这与生物技术本身的发展一日千里有关,也与研究机构的广泛性和有关信息的保密性有关。由于看到此领域内潜在的巨大经济效益,各国政府与生物技术公司都竭力开发自己的专利产品,以求在巨大的生物技术产业市场中占有一席之位,从而使该领域的竞争激烈而复杂。专利权的独占性使后来者只能处于被排斥的被动地位,这也许会使一个企业的前期投入付诸东流,并因而使之陷入困境。因此,对有关领域研究信息的追踪是十分必要的。专利管理机关、其他管理机关(如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FDA)、科学会议、科技出版物等方面的信息都能成为可利用的信息来源,以综合判断本企业感兴趣的技术或产品的国际研究动态。

  应该看到,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逐步实现与后基因组学的逐渐展开,和WTO的逐渐全球化,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产业已经变得密不可分了。科学既推动产业的发展,产业同时亦促进科学的进步,交叉互动的两者已经基本融为一体了。在此过程中,生物技术产业要获得健康良好的发展,就有必要和生物科技界进行密切的合作,通过借助科技界的智力和产业界的财力求得稳定发展。在这里,既要反对不顾经济效益的盲目开发投资,又要反对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因此解决好两者间的分工合作关系是必要的。在此过程中,需要利用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等法律来理顺合作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各方的权限与责任,以保证合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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