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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标识性知识产权范围联系与冲突
www.110.com 2010-07-24 14:51

  随着知识产权时代的到来,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完善,商标权、商号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域名权、原产地名称权等这些名词受到了人们广泛的关注,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重视这些无形资产的作用。但除了业内人士,恐怕就很少有人会知道,它们其实有个共同的名称:标识性知识产权。

  一、概念与范围

  标识性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依据法律规定,以其在科学技术或文学艺术等领域创造的具有识别性标记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用权利。它由以下五项内容组成:

  (一)商标

  商标,通俗来说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按照我国《商标法》有关条款“任何标记或任何标记的组合,能够将某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别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应能构成商标”。商标必须具备以下三大特征:A.标志性,即便于识别;B.商业性,即使用在商业中;C.专有性,即由专一的企业所使用。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属于企业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标经过政府的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获得批准后叫注册商标,受国家的法律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主要是指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也可把商标权转让给他人并且禁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

  (二)商号

  商号,又称厂商名称、企业名称字号,是被用来标记和区别商业企业的名称或牌号,它是商业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属于人身权的范畴,受到法律保护。

  商号是工业产权的一种,其作用是识别不同的企业。在我国,商号必须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件》进行登记才能取得和使用,并按该《条例》规定使用和进行管理,实行地域性保护。

  (三)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即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这就是说,外观设计以产品为依托,以美感为核心,可以大量的复制,并且能在工业上应用。此外,外观设计应具有新颖性,这是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基本条件,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四)域名

  域名最初只是因特网上与IP地址配对的地址,仅仅起着网络定位器的作用。但从商业角度来看,域名是企业在Internet上的一个标志,而企业在互联网上就是一个域名,所以,每一个企业都在精心经营着自己的域名。另外,从经济角度来看,一个名正言顺和易于宣传推广的域名是企业成功的第一步,一个好域名能带来访问量,并省下巨额的广告费用,所以好域名很值钱,是企业和个人的一笔巨大无形资产。

  (五)原产地名称

  原产地名称,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特定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标示产于该地的产品,这些产品的特定的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是由该地理环境所致,包括自然的和人为的因素。原产地名称具有以下基本特征:它是一个地理名称;它明示商品或服务的地理来源;它表明商品的特定质量和特点。如:库尔勒香梨、景德镇瓷器等。

  原产地名称通常需要原产地证书来证明它的权利,因此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是保护原产地名称的有效方式。原产地名称只有在国内注册证明商标后,才可以依据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去实现国际注册,并且可以充分利用有关优先权的规定,及早获得国际注册,有利于商标注册人在国内、国际贸易中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二、联系与区别

  (一)商标与商号(企业名称字号)

  两者在商业的活动中都起到了“区别”的重要作用,对于它们的结构都要求有“显著性”。因此,有些企业把商号的名称缩写或取其精华的部分作为商标来注册,达到商标、商号的统一,加强了企业的知名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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