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护知识产权的民法方法(下)(10)
www.110.com 2010-07-24 14:51
(一)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
1、被告的侵害行为具备构成要件(Tatbestand)。(1)被告有使用原告作品的行为;(2)被告未经许可使用原告作品,侵害了原告的权利;(3)原告受有损害;(4)被告的因为与侵害权利之间,侵害权利与原告所受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2、被告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被告的行为具备构成要件,又无阻却违法事由,则可判断被告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3、被告主观上有过错。被告明知或应知未经许可,使用了他人作品,仍然实施该行为,可认定主观过错
综上,被告的侵害行为构成侵权行为。依侵权行为,原告享有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要求被告赔偿实际损失。
因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受2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原告丧失产生于2年前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但对产生于2年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仍得主张。
(二)知识产权的物上请求权
1、被告实施了侵害著作权的行为,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故原告享有停止侵害请求权。
2、侵害过程中伴随有侵权物品存在,原告可以同时请求废弃侵权物品。
3、上述请求权发生请求权聚合,权利人得同时主张。
原告的物上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侵害知识产权的不当得利请求权
1、请求返还使用作品的对价。被告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获有利益,其获利为使用作品本身;此利益依权属应归原告,故原告受有损失;被告受有利益与原告受有损失系基于同一原因事实,有因果关系;侵害他人著作权而受利益,构成无法律上原因。综上,原告对被告享有不当得利请求权。被告所获利益为使用作品本身,但使用本身性质上不能返还,故原告享有返还使用作品对价的请求权。
2、返还利润请求权。被告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通过使用作品而获有利润;其他构成要件同上。因此原告对被告享有返还利润的不当得利请求权。
3、上述两个请求权发生请求权竞合,原告得选择行使。
侵害知识产权的不当得利请求权属于债的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四)三类型请求权之相互关系
原告所享有的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请求权发生请求权竞合,原告得择一主张,物上请求权与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或不当得利请求权发生请求权聚合,物上请求权得与其二者之一一起主张。
主要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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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佟柔主编:《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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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鉴:《民法物权》第一册,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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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鉴:《民法总则》,2000年9月出版。
[德]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邵建东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
王泽鉴:《民法实例研习。基础理论》,1996年10出版。
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5、6、7、8、9、12、15、16卷
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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