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反不正当竞争动态 >
冒用贝聿铭名号进行虚假宣传被判20万元
www.110.com 2010-07-14 15:54

  冒用贝聿铭名号进行虚假宣传

  房产商被判赔偿20万元

  本报北京11月16日讯 记者李松黄洁著名建筑家贝聿铭被冒用名号为楼盘做宣传,大师将开发商及刊发的报纸和网站一并告上了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常发置业公司在江苏省常州市开发的“常发·豪庭国际”商品房住宅项目,未经允许就擅自在楼盘周围悬挂的大型户外广告牌中使用“常发地产携手国际大师贝聿铭”等表述,并在广告牌上使用贝聿铭的巨幅照片。而常发地产公司作为常发置业公司的股东,在其网站上推介文章中也均有贝聿铭设计的表述。常州某报社出版发行的报刊中,因刊登的文章涉及到同样内容,而新浪网转载了相关的内容,两家单位均因涉嫌侵权被告上了法庭。

  法庭经过审理后认定,4名被告分别侵犯了贝聿铭的姓名权和肖像权。法院判定,常发置业公司、常发地产公司删除侵权内容,赔偿贝聿铭经济损失20万元,常州某报社赔偿损失10万元,新浪网因及时履行了删除义务,不再承担侵权责任。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