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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房产新政面面观 规避新政风险多
www.110.com 2010-08-25 17:17

律师答疑房产新政面面观 规避新政风险多
2010-5-20 19:05:31  法制晚报   
  近期楼市政策频出,政府调控举措对房地产交易带来不小的冲击,银行房贷政策的变化使得房 产买卖双方忧心忡忡,“退房”风波陆续上演。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应对房贷新政下房屋买卖纠纷?购房者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报联合搜房网“关注购房者”活动全面升级,针对新政后频频出现的房地产买卖纠纷事件,邀请到了知名律师,为广大购房者全面解答新政后房屋交易面临的 种种法律问题。
  新政后纠纷有哪些?
  问:有请律师为大网友全面解答新政后房屋交易面临的种种问题。楼市新政出台已经一个月了,新政出台后房地产买卖纠纷明显增多,这些纠纷主要集中在哪 些方面?楼市的纠纷在处理难度上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请您解答。
  马广宇:刚才邱律师对新政也做了介绍,现在新政出来后,案件的类型就是个退房潮,现在买房的退房比较多,因为政策出台影响了贷款,第二套 房、第三套房能不能贷款,导致很多购房人贷款不能批下来,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想解除合同。要说差别的话,前期卖方要求解除的比较多,因为 价格上升得比较高。
  出现纠纷注意哪些方面?
  问:新政出台,为了防止纠纷,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马广宇:这里面要约定明确,合同双方是可以约定的,只要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
  比如办理抵押贷款,新政出台后比例提高,如 果合同签订后,新政出台后贷款办不下来,明确约定直接把定金退给买房者,这合同都可以明确约定,不至于导致双方产生更多的纠纷。如果 没有约定明确,你这样认为,他那样认为,就会发生纠纷,最终会走到法院。
  义务未履行怎么办?
  问:这里有个案例,跟中介有关的,4月20日汪女士签订了一个二手房贷款买卖合同,76平200万,已经支付10万定金,中介佣金5万,由于政策变动, 欲放弃购买,定金损失业主认可,但中介电话威胁打官司,逼迫支付佣金。
  马广宇:定金其实是交给卖房者的,根据合同法有个定金法则,如果买房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就损失定金。如果合同签订了,因为其他原因,其中一方违约 也好,合同无法再继续履行了,佣金的问题有权主张,至于是按合同规定的,比如原来规定10万,或者按房价比例支付,能不能完全按照约定由一方或者双方支 付,一般情况都不会,因为中介公司在里面的义务没有完全履行完。
  规避新政风险多
  问:随着新政的实施,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多买房人,包括中介都在想招,想出了假离婚、以亲戚名义购房等,对于这样的做法你们两位怎么看待?这样的做法 又有什么风险?
  马广宇:老百姓的难处我们可以理解,但是从现实状况来讲我们不赞成这样的做法。对于北京来讲,国务院出台新政后北京也出台了 新措施,对于办理离婚,子女分户这两种情况都算成第子,你规避不了。
  你这样做了也没有用,离婚可能假戏真做,并且目的还没有达到。还有用亲属或者其 他人的身份买房的情况,房产是,以登记为准,他们买房了,其实钱是你出的,款也是你付的,只是用了亲属的名义。
  从法律角度来认定,房产所有权人是房 本上的那个名字,除非你有其他证据证明是你购房,这种情况我们不赞成。对于亲属买房,往往导致兄弟反目,我接触到这类案例很普遍,我们不建议这 样做,也达不到目的。整理/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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