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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发展的热点问题分析(2)
www.110.com 2010-08-25 17:20

  现在我们知道,人追求现实幸福,想娶漂亮媳妇,住好,这不是什么资产阶级,这是合理的、正当的,社会应当鼓励和保护的追求。但是这不完善,包括美国人讲《独立宣言》,也知道人权观少了一点点,人人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没追求上幸福的人该怎么办呢?就有了人人生而有享受社会基本保障的权利,上帝老天爷派我来到人世间,哪怕给社会做不了贡献,哪怕就永远是跑的慢的,我也有权利进入国家去,这个社会应当有一个文明的制度保证人人有尊严,体面的生活下去。这和房地产的房价高低涨落没有关系,这个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配置原则完全相对,不是因为给社会做了贡献给你保障房,因为你没有能力做贡献给你保障房,不是因为你跑的快给你房子,因为你跑的最后优先给你房子,这个原则越彻底,市场经济反而就越充分。

  我们把这四个部分分离开以后,会发现所谓最严厉的政策只剩下两个组成部分了,一个是抑制不合理的过度需求,投机性需求,一个是促进供给增加,这两部分有一半是抑制性,一半是刺激性的。比如说土地供给,2010年计划供给要比2009年大一倍。前不久国土资源部领导说四季度房价就降了,到后面还有一句话:要求各地土地部门主动配合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媒体把自己报道这个消息自己再看一遍有没有这句话。在土地供应上加大有效供应,是中央政策的精神重要方面。

  除此之外,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在09年我们刺激经济的时候,有一条宽松的货币政策,就是房地产两成资本金,两成自有资金就可以获取开发贷款,这样一条鼓励投资的政策在“国十条”中仍然保留了,也就是说扩大供给仍然是政策的一个重要的落脚点。所以简单把它说为最严厉并不尽其然。最后一条说,抑制过度投资性需求好不好,非常必要,如果一个产业一个市场是依靠过度需求,比如说不允许人们敞开买第三套房,这个市场就存活不下去,开发商就要死,那这个市场干脆死了算了,说明它太脆弱了,说明主要需求的支点已经不是社会正当合理主体的需求。我想这没有和市场经济相悖之处。又有一些媒体说,银监会禁止第三套房贷,劝我们的朋友再读一遍“国十条”有关文件,文件早就明确规定:各地银行有权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的情况,决定是否对第三套房发放房贷,以及首付和利率,不是今天才说的,一直就明确,不是“剩饭拿出来翻炒”。

  有些标题写的很耸人听闻,我刚才坐在那里看手机报,二十年有一半房子要拆,标题写的耸人听闻,后面还有话,前面还有话,我们现在130亿平方米中,1949年以前盖的房都已经有60、70年以上的房龄,除了有历史文物价值的,比如说黄埔军校就不能拆,剩下就一个字“拆”,1949年到1979年盖的房子也除了有历史文物价值的,比如北京的十大建筑,剩下节就是一个“拆”字,50年代盖了一批老工业基地,今年保障房建设分为两个指标,一共是580万套,300万套是城市低端老百姓廉租房,还有280万套是改造,指的就是50、60年代那批老工业基地建设过程当中的工人新村,是在要准备打仗指导思想下建设的,毛主席说要打完仗再建设,明天敌机就来轰炸了,盖房子干什么,工业学大庆,大庆人说先生产后生活,农业学大寨,大寨人先治坡还治窝。 当时拍了一个电影叫《创业》,要城市中建街心公园,原来最初描写成资产阶级思想,后来说不够劲,再描写成特务,阶级分子敌人,盖好房子是阶级敌人,你想这30年的房子我们能有什么样的好房子,我们只有一些战备房、简易房、过度房,如果诸位媒体年轻的80、90后朋友们不知道什么叫简易房,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住房建设的建设部大楼对面还完整的保留着一组,那个时代修的简易房,不是不该拆,是拆不起,因为地太贵了,这30年的房子没有保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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