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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折扣:垄断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www.110.com 2010-07-26 11:01

  英特尔案件的焦点

  2009年5月13日,欧盟委员会认定英特尔公司在x86CPU芯片市场滥用其支配地位,违反了欧共体条约第82条的规定 ,要求英特尔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创纪录的10.6亿欧元(约合14.5亿美元)罚款。从目前欧盟委员会披露的信息来看,英特尔公司存在多种违法行为,其中最重要的是给予戴尔、惠普等计算机制造商以忠诚折扣,排除了主要竞争对手AMD公司的公平竞争。欧盟委员会裁决认定:“英特尔公司对满足特定条件,向其购买所需全部或者大部分CPU芯片的计算机制造商提供了折扣,具体事实如下:

  1.2002年12月至2005年12月向A制造商支付折扣,条件是向英特尔购买其所需的全部CPU芯片。

  2.2002年11月至2005年5月向B制造商支付折扣,条件是向英特尔购买的台式机CPU数量不少于其总购买量的95%。

  3.2002年10月至2005年11月向C制造商支付折扣,条件是向英特尔购买的台式机和笔记本CPU数量不少于其总购买量的80%。

  4.2007年向D制造商支付折扣,条件是向英特尔购买其所需的全部笔记本电脑CPU。

  上述折扣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忠诚折扣(LoyaltyDiscounts)。忠诚折扣也被称为“单一产品忠诚折扣”或者“全数量折扣”,是指当交易相对人购买某一产品的数量或者比例超过约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时,卖方向交易相对人支付的折扣,一般以全部购买量为基数进行计算。根据这个界定,忠诚折扣有三个特征:

  一是从折扣对象来看,主要针对单一种类商品。在商业活动中,一些经营者对于同时购买多个品种产品的交易相对人也会支付折扣。在反垄断研究中,一般将此种折扣称为“捆绑折扣”,而非忠诚折扣。在本案中,折扣对象是单一的,即CPU芯片。

  二是从前提条件来看,以超过约定的购买量或者购买比例为前提。在实践中,一般要求交易相对人向卖方购买所需的全部(如英特尔与A、D制造商的约定)或者大部分产品(如英特尔与B、C制造商的约定)。

  三是从折扣基础来看,是以当期的全部购买量为基数进行计算。即一旦达到规定的量,就以交易相对人当期所购买的全部产品数量(而非仅针对超过部分)为基础计算折扣。以英特尔公司向C制造商支付折扣为例。假设C公司2001年度CPU芯片需求量为10000,其中向英特尔采购75%,即7500。若2002年度C制造商从英特尔的采购量提升至80%,则计算折扣的基数是8000,而非增量500。

  对忠诚折扣的分析

  欧盟委员会对忠诚折扣有一段简短的评论:“一定的折扣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更低的价格。然而,当一家公司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时,如果给予折扣的前提条件是交易相对人减少购买或者完全不购买其竞争对手的商品,那么依照欧洲法院的判例法,这种折扣行为就将构成对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同时欧盟委员会还认为,“委员会并不反对折扣本身,而仅反对在折扣上附加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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