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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场经济中的垄断性竞争问题初探(3)
www.110.com 2010-07-26 10:55

  80年代中期始,全国各地竞相引进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价高利大的小康消费品生产线,致使生产集中度一度下降。在供不应求的环境下大中小企业均能“和气生财”。但随着市场容量的迅速饱和和生产能力的严重过剩,残酷的竞争和优胜劣汰过程开始了,一些实力弱小的企业逐渐被清除出市场,现在几乎没有新企业进入,生产和销售正在向少数大企业、大集团集中,市场份额已被少数几个“巨头”所垄断。1996年5月,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百家商场家电销售量中,彩电、 洗衣机、空调、冰箱前八家企业的市场份额(CR[,8])分别为78.16%、 82.98%、63.58%和85.46%。其中最大企业的市场占有率(CR[,1] )分别是28.14%、24.72%、17.24%和29.39%。按照国际划分标准(CR[,8]<20%为分散竞争型;20%≤CR[,8]<40%为一般竞争型;40 %≤CR[,8]<70%为集中型;CR[,8]≥70%的寡占型),可见除空调行业为集中型外,其余皆为寡占型。按照惯例,最大行业企业占有或接近25%的市场份额就被认为具有垄断市场的能力,那么彩电、洗衣机、冰箱行业的最大销售厂家都已成为市场上的翻云覆雨者。 事实上亦是如此。1996年3月底以“长虹”降价为始端, 几家巨头为争取市场最大份额掀起了史无前例的价格战,并且迅速波及到小康消费品类的其它家电行业,引起了产权和品牌的重组及市场份额的剧烈动荡。“长虹”降价一个月后,其彩电的市场占有率骤然升至27.43%,比降价前的1月~3 月份增加12.49个百分点,其销售额亦首次取代进口品牌而跃居第一。 其中64cm彩电的市场占有率上升了24.49个百分点, 占据了近半个国内市场。激烈的竞争迫使17个国内品牌退出大中城市彩电市场,也逼退了进口彩电占有的市场份额。

  三、我国当前垄断性竞争的特点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垄断性竞争表现出以下特点和差距:

  1.垄断性行业少

  据90年代初对我国工业的CR[,8]值的分析表明,我国垄断性行业(CR[,8]≥40%的行业,包括集中型和寡占型行业)只有134个,占523个行业总数的25.6%,而分散竞争和一般竞争型行业高达389个, 占行业总数的74.4%。若与国外相比,则更能说明问题。日本(1963年)、美国(1977年)CR[,4]值大于40%的产业数占全部产业比重分别为44.0%、41.3%,中国只占11.5%,相差近30个百分点,而1977年南朝鲜CR[,5]值大于70%的产业数占全部产业数的48.3%。

  2.垄断性行业的垄断程度较低

  在垄断性行业中,垄断程度高的寡占型行业很少,只占26%,大部分是垄断程度较低的集中型行业,占74%。和国外相比,我国主要行业垄断程度都不高,如1994年钢铁工业“十大金刚”钢产量不过接近全国总产量的50%而已,而美国、日本、德国等均接近或超过80%。汽车工业更是如此。我国1994年八大汽车企业(集团)的生产集中度为55. 65%,而美、英、德等国仅前三家汽车公司生产集中度就高达90%。日本是世界主要汽车生产国中集中度较低的国家,其CR[,3]值也在60%以上,CR[,5]值维持在80%左右,也大大高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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