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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和国家安全审查的比较(6)
www.110.com 2010-07-26 11:03

  计算市场份额或市场集中度依据是:市场集中度越高,假定的竞争程度越低,该市场结构越接近于垄断的市场结构。

  依据有关市场份额或市场集中度的信息对参与并购的企业进行初步筛选。美国、欧盟和日本均有特定的指标划分。如美国把对企业并购的筛选依三种情况进行:(1)并购后的HHI<1000,没有导致市场集中的并购,不可能具有反竞争效果,一般不需要作进一步的分析;(2)并购后的1000100,需要进一步分析并购对竞争可能的影响;(3)HHI>1800,如果△HHI<50,不可能具有反竞争效果,一般不需要作进一步分析;如果△HHI>50,需要进一步分析并购对竞争可能的影响。

  对超过安全标准的并购企业进行全面的反竞争分析。主要考虑两种有可能损害竞争的情况:一是协调性相互作用减弱竞争。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并购后的市场条件是否有利于达成协调性条款;并购后的市场条件是否有利于发现和惩罚背离。二是通过单方面的作用损害竞争。导致企业单方面作用影响竞争的并购有两类,一类是由于产品的差异性导致的,一类是由于企业的生产能力引起的。对并购的反竞争分析还考虑市场进入和效率因素。通常认为:如果进入市场很容易,使得并购后的企业不可能通过集体或单方面的行为有利可图地维持一个高于并购前水平的价格,以致并购不可能产生或加强市场势力或行使市场势力,因此,在易于进入的市场上,并购不会产生反垄断的问题;如果并购产生的效率可以使并购企业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产品质量、改善服务以及增加新产品等,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在做出对并购的判断时,反垄断当局会考虑,可认知效率的好处是否可能大到足以超过该并购损害相关市场上消费者利益的坏处。

  根据分析结果判断是否通过一起并购。判断企业并购是否得以通过,还要考虑破产和退出资产因素。综合这一分析过程,最终判断企业并购的结果。

  可以看出,企业并购的反垄断审查,主要围绕并购是否对市场竞争造成损害,其主要理论支撑是产业组织理论。

  三、两种审查的联系

  应该说,两种审查的区别多于其联系。两种审查均对同一项商业活动,即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进行审查。再有,两种审查均涉及政府部门。从直观或表象来看,似乎安全审查是政治问题,而反垄断审查是经济问题,二者有着比较明显的独立性,但仔细探究,则会发现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有时无法将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严格区分开来。从另一方面看,一国的经济安全是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的基础,他们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绑定在一起的。“经济问题不能政治化”只是西方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谋求更大利益的一个借口。其实,把商业活动上升到国家安全的政治高度,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做得是很突出的。如果把国家安全大体上分为经济安全、军事安全和政治安全,那么外资并购给国家安全带来的影响要着重从经济安全角度进行评估,因为外资并购不仅涉及经济利益的得失问题,而且涉及社会就业、环境保护以及国民经济体系稳定,进而影响到国家军事安全和政治安全。世界各国对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并存的事实再一次说明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那就是经济是政治的基础,而政治则会对经济发生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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