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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破产清算】公司非破产清算及会计处理
www.110.com 2010-08-04 14:32

  2008年以来,全球经历了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而中国也未能在这场全球的金融危机中独善其身,中国经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严重程度远远超出了许多人的预期,加上中国经济自身也在客观上面临着周期性调整,这些因素叠加,使中国经济面临着巨大的下行压力。债权人应当将债权的计税成本减记至将来的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由于资金链的断裂,许多企业破产,或不得不选择解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是委托人(出资人)监控代理人(经理人员)的一种公司内部制度设计,其核心是:在企业内部确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理、监事会的组织架构,以股东大会制约董事会、董事会制约并监控经理人员,监事会监察董事会及经理人员,通过这样一套三足鼎立。。而目前很多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不重视清算,并且在企业清算过程中不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只注销税务登记就认为完成了企业清算,公司即告终止。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它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种做法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也使企业清算失去财务控制,失去监管,给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可见,无论是流通股股东还是非流通的国有股股东,他们的控制权都是残缺的。。

  一、公司终止的原因和清算的分类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公司终止的原因有两种,一是公司解散。股权的高度集中,使得拥有控股权的大股东所委派的代理人在与其他人进行代理权的争夺中占有优势。。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清算。两法对债务重组方式的规定基本相同,即都分为四种:(一)用资产清偿债务;。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主要有以下原因:(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如果购并企业原来的负债比率较低,通过债务融资适当提高负债比率是可行的;。第二种公司终止的原因是公司破产。(一)、(二)两种债务重组方式下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是一致的,在此不再赘述。。公司破产是指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股东行使控制权有两种基本的方式:一是所谓的“用手投票”,即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直接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具体适用《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而《办法》中规定,以修改其它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所得;。破产清算不在本文讨论范围。(2)许多企业年终不分红或很少分红,这样,虽然股东持有的股份已经增值,但在通过市场交易变现之前,并不能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实际效果相当于为股东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并且这样的时间利益是与股东所持股份的数量成正比的,这也是收入的不均等进一步扩大的一个因素。。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公司的状况作全面的清理和处置,使得公司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 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法、合理依据的行为。以下,本文将结合实例,仅就修改其它债务条件和涉及或有金额事项的两法规定之差异做详细分析。。根据公司终止的原因不同,清算分为非破产清算和破产清算。此时,更好的融资方式也许是股权融资,或债务融资与股权融资并用,以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

  二、公司清算的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首先,公司要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但这类购并中,购并企业还必须充分预计亏损的目标企业将带来的负面影响,如购并后企业整体效益滑坡可能导致股价下跌,股东财富受损,购并企业还需花费大量资金对亏损企业进行整合改造等。。清算组一般由股东或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有些企业的股东为避免缴纳高额的股利所得税而倾向于少分红、多留存,企业保留了较多的盈余。。清算组是在公司解散宣告后,接管公司、负责财产保管、清理以及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个人来自于企业利润的所得既与企业的所得额有关,也与其持有的股份占企业股份的比例有关,一家企业的所得额也许是惊人的,但其股权可能是分散在成千上万的股东手中,而一家所得额相对较小的企业其股权却可能是高度集中的。。在清算期间,公司不能再独立从事民事行为,而由清算组代表公司从事对外事务。(二)用权益清偿债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的职权主要有两大项,一是对外债权债务的了结,包括清偿债务,收取债权以及未完结业务的了结;二是对内剩余财产的分配,即清理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公司所欠的税款之后,将剩余的财产分配给股东。而我国的情况是:股权高度集中,且大多数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为国家。。另外还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一)摊销会计处理应符合出租的含义无形资产出租指企业将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让渡给他人,并收取租金,受让方只能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而无权转让。。

  (二)清算基准日的确定

  清算基准日是出现公司解散事宜,股东会同意终止经营活动的日期。因此,如果对企业所得依据其数额的大小来按累进税率征收所得税事实上是不科学的,这样做会使那些持有获利丰厚的企业的小额股份的股东承受偏重的税收负担而使那些在获利较少的企业中持有大量股份的股东享受不合理的税收利益。。现在许多企业虽停止生产经营却根本不急于清算,企业往往先注销了税务登记,之后的清算过程可能要长达几年甚至更长。由于预计营业利润待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调整时可以转回,该差异为未来可抵减时间性差异,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该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方法。。清算基准日以后公司会计处理不再适用持续经营的会计假设。鉴于此,笔者就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事项的会计、税务处理之差异分析入手,希望给读者以新的视野与冲击。。

  (三)清算通知与清算公告、债权登记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根据新准则(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简称新《会计准则》)关于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第6号《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比较、分析,进而通过会计、税务相应法律法规(以下简称“两法”)中的概念的诠释及指引性说明,对企业债务重组事项的会计、税务处理进行差异分析。。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如果购并企业原来的负债比率比较高,继续采取债务融资可能导致加权平均资金成本上升、财务状况急剧恶化、破产风险增大等负面影响。。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股份公司多元分散的股权结构使得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拥有剩余索取权,但一般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而大多数流通股股东则由于受到许多股份公司对与会中小股东最小持股量的限制而无法参加股东大会,亦不能通过“用手投票”来行使控制权,这便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助长了股票市场上长期盛行的投机之风。。

  (四)清算财产的界定

  在清算过程中应该明确划分清算财产和非清算财产。二、出租无形资产摊销会计处理的评价笔者认为上述出租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与出租无形资产的含义、特点均不符、不利于账户信息的正常读取以及报表信息的正确披露,从而影响监督管理。。清算财产包括:(1)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2)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其中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相关的纳税筹划主要是缩小税基和延期纳税,下面通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几个有代表性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来讨论企业如何筹划纳税,以期取得"节税"的效益。。对于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文中从企业内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出发,来研究其在企业纳税筹划中的具体运用。。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担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权。我国税法规定:债务融资利息允许在税前列支,而股权融资股息只能在税后列支。。担保物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通过购并,目标企业的保留盈余在股价中得到了补偿,这部分经营收益即转化为股东的资本利得,目标企业股东只需缴纳资本利得税,而免除了更高的股利所得税。。

  (五)清算方案的制定

  清算组应在接手公司清算工作后,及时制定公司的清算方案。一、应付税款法下预计营业利润对未来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核算方法 2003年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金的核算: 应纳税所得额=2600*15%-180=210万元 应交税金=210*33%=69.3万元 (1)借:所得税 69.3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9.3 (2)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9.3 贷:银行存款 69.3 (3)借:本年利润 69.3 贷:所得税 69.3 2004年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金的核算: 应纳税所得额=1160-120+3150*15%-3000*15%=1062.5万元 应交税金=1062.5*33%=350.63万元 1—3季度已交税金=[(850+1100+1200)*15%]*33%=116.33万元 补交税金350.63-116.33=234.3万元 (1)借:所得税 234.3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34.3 (2)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234.3 贷:银行存款 234.3 (3)借:本年利润 234.3 贷:所得税 234.3 2005年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金的核算: 应纳税所得额=1350-2750*15%=937.5万元 应交税金=937.5*33%=309.38万元 (1)借:所得税 309.38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09.38 (2)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309.38 贷:银行存款 309.38 (3)借:本年利润 309.38 贷:所得税 309.38 2纳税影响会计法下预计营业利润对未来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的核算方法。。一般情况下,清算方案应在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税款;(3)企业债务。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 《办法》 债务重组 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制定了2006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等38项具体准则。。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但购并企业同时也必须考虑因大量债务融资给企业资本结构带来的影响。。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而对于有绝对控股股东的公司,即股权的过度集中不利于兼并收购的发生。。

  清算方案制定以后应经股东会确认方可实施。) (一) 会计处理 1.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付票据 60000*(1+17%)*(1+4%/2) 71604 贷:应付账款 60000*(1+17%) 702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1404 2.乙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702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1404 贷:应收票据 71604 (二) 纳税调整 依税法规定,甲公司债务重组收益1404元允许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予以缴税;。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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