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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国家赔偿义务(3)
www.110.com 2010-07-21 10:38

  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的计算。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侵犯生命健康权赔偿金的计算。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平均工资的5被。(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侵犯财产权赔偿金的计算。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三)、 (四)项的规定赔偿;(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五)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七)对财产权造成其它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第七条对赔偿金的支付办法作出了规定,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先从本单位预算经费和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中支付,支付后再向同级财政机关申请核拨。该办法明确,先由赔偿义务机关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再向同级财政机关申请核拨。

  (二)返还财产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赔偿能够返还财产的,予以返还财产。返还财产,即受害人所合法拥有的因侵权人的不法行为而脱离受害人控制,侵权人应返回该项财产。国家机关有时可能采取剥夺被管理者某项物品或其他财产的措施,如罚款、没收财产等,如果出现错误,引起相对人的损失,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即是返还财产,即将相对人交纳的罚款、被没收的财物归还相对人。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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