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海商法 > 海事诉讼法 > 海事保全 >
船载货物的扣押
www.110.com 2010-07-19 10:34

     海事请求人为保障其海事请求的实现,可以申请属于被申请人所有的扣押船载货物,申请扣押的船载货物的价值,应当与其债权数额相当。

    海事法院受理申请人扣押船载货物的扣押时间为十五日,如果请求人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不受十五日的限制。

      被扣押的货物的当事人在扣押期届满,不提供担保,被扣押的船载货物又不宜继续扣押,海事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仲裁后,向扣押船载货物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被扣的船载货物。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