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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装修合同》助业主选择装修公司
www.110.com 2010-07-07 12:55

“想离婚,就。”这句流行在坊间的俗语虽然极端却也俏皮道出长期以来家居装修繁琐和无奈。家居装修本来是合家欢喜的好事一件,却因选择公司不当、装修公司偷工减料等种种原因致使权益受到伤害,也将好事变成坏事。广东省装协消委会敬告消费者,签订省工商局登记备案的《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能规避多种装修陷阱,令你轻松满意装修。

  多种装修陷阱侵犯业主权益

  业内人士指出,消费者一般遇到装修质量纠纷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装修未开始,装修费就已经支付35%-50%,装修公司占主动地位,业主被牵着鼻子走,质量难;二是完工后,业主认为质量有问题拒不支付尾款的;三是双发各执一词,非闹到找装修质量鉴定单位做鉴定不可,才能解决纠纷。

  装修这个老大难问题,消费者总是容易受骗处于劣势地位,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造成:工程款结算不合理(先付后工,或先工后付)、没第三方监督或监督不力(毕竟增加了消费方的成本),所以不易实施、投诉难以有效解决,或解决时间拖延较长、难消除室内装修环保污染、消费陷阱等情况、交易双方有纠纷,不知如何取得施工质量评估的依据,导致仲裁或诉讼没法得到合理的判决。

  《三方装修合同》置消费者于有利地位

  为何消费者在装修中总是处劣势,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全省乃至全国的装饰装修市场最大霸王条款就是消费方先付款,在这个前提下,装修承包方占据了话事权和主动权,侵犯装修业主权利也就难避免。记者从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消费者专业委员会负责人江波涛处获悉,其推出《三方装修合同》能有效规避业主风险,巧妙解决装修纠纷。

  据介绍,《三方装修合同》关键是没增加成本更可有解决以上两大难题办法:先是《三方装修合同》为业主取得“先装修,后付款”保证,扭转业主在整个交易过程处于劣势局面;其次,《三方装修合同》为原两方合同中管理费的支出合理分配,改变了装修公司委派项目经理人,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局面,统一由消委会特派专员监督监管工程质量,很好实现装修现场五个阶段验收及监督。与此同时,这个方法也敦促装修企业在装修过程中规范和诚信,以签订《三方装修合同》表明自己是一个真正诚信装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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