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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责任(6)
www.110.com 2010-07-07 22:44

 

    3、保密义务

    保密义务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一方当事人保守履行合同中所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如技术开发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方许可,研究开发方不得泄露有关技术数据和技术资料。

   (二)处理后合同义务纠纷应注意的问题

    此类纠纷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与附随义务的此项义务基本相同,但处理上应作以下区别:

    1、后合同义务产生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这与责任、附随义务区分的重要标准。

    2、后合同义务违反后所承担的责任性质,理论界尚无定论。一种意见认为,后合同义务的违反产生的是一种侵权责任,是侵权责任在合同领域中的特别表现形式,应适用或参照《民法通则》有关侵权责任的规定处理;另一种意见认为,后合同义务的违反产生的是一种违约责任,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产生,是合同责任的延伸和扩大,实质上是合同的违反,因此违反后合同义务可比照违反合同义务,产生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处理。

    我们认为,违反后合同义务产生的责任是一种不履行法定义务责任,它不是一种违约责任,也不是侵权责任,它是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责任。这种责任虽然是原合同当事人消极不履行原合同残留义务的结果,但是它更体现国家的意志性,是合同终止后国家额外留给当事人的负担,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属于一种独立于违约和侵权责任以外的责任,即违反合同法定义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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