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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保函
www.110.com 2010-07-07 15:47

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合约关系一方的要求,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担保合约项下的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所作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

  根据保函在基础合同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和担保人承担的不同的担保职责,保函可以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借款保函。

  指银行应借款人要求向贷款行所作出的一种旨在保证借款人按照借款合约的规定按期向贷款方归还所借款项本息的付款保证承诺。

借 款 保 函

编号:

(受益人)

根据贵方与 (借款人)于 年 月 日签定的编号为 的(下称主合同)我行应借款人要求,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 (币种) (大写)万元的借款保函。

一、 我行保证,在贵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后,借款人将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贵方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如我借款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我行将在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和借款人具有上述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后,以保函金额为限向贵方支付贷款本息。

二、 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将随借款人或我方已支付的金额递减。

三、 如果贵方与借款人协商变更主合同,应事先征得我行书面认可,否则本保函即行失效。

四、 本保函不得转让,我行对除贵方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五、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 。书面索赔通知和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行,否则我行在该保函项下的责任自动解除。

借款人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我行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行失效,请将保函退回我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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