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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涉农社区环境整治 改善环境面貌(2)
www.110.com 2010-08-02 15:20

  3、管理体制滞后。涉农社区环境管理至今延用过去农村的一套管理体系和模式,其管理水平较低,作业标准不上档次,且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各自为政,增大管理运行成本,这种管理体制已完全不能与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进程相适应。

  4、经费投入缺口较大,法律保障滞后。一是涉农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收入萎缩。随着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因拆迁等原因土地收益和集体经济实体逐步锐减,没有了原来拥有土地的优势。二是涉农街道社区居委会与居民小组收益变化,无力承担公益事业支出。按照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要求,原有村(组)集体土地收益分成比例发生了较大变化,致使现有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小组再也无力来支撑此项工作大量的经费支出。三是收取垃圾处理费或清扫保洁费困难重重。按现行环境卫生管理收取垃圾处理费的相关政策规定,其收费不涉及农民和农转非人员,再加之有关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中对收费主体、对象及相应权利义务规定缺乏有效法律约束力,使适用收费范围的商家店铺和外来人口对收费工作抵触很大,对一些长期拖欠或拒绝缴纳垃圾处理费或清扫保洁费的行为缺少有效措施和办法予以处置,致使收费工作进展缓慢,就是已收取的清扫保洁费或垃圾处理费的数目也远远小于用于日常环境卫生工作的经费开支。同时因收费工作困难致使环卫市场化运作经费保障难以维系,但城乡一体化对环卫工作又提出了更高标准,涉农社区和居民小组均感经济压力倍增。

  三、加强涉农街道环境卫生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目前涉农社区环境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全社会积极参与是搞好城市环境日常管理的内在动力。因此,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涉农街道要确实把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认真抓好抓实,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形式和渠道,有计划、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促进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负责人提高认识,切实转变观念,进一步增强环境卫生责任意识,树立“大市容、大环境、大卫生观念”和“建设环境、美化环境、服务环境”管理理念,积极、主动地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自觉根据社区实际,加大经费和人员投入,制定切实可行计划,并做到有检查、有落实,实现“全社会、全行业、全过程”环卫管理要求。同时,要针对外来人口多,居住环境差,环卫基础设施缺,生活习惯差异大的特点,注重向广大群众宣传与其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居民制定健康、文明、守法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好出租房户主作用,树新风,改陋习,把保持门前院落整洁,美化居住环境变为自觉行动。要注重加强环卫作业改革重要性,垃圾有偿处理必要性宣传,最大限度地取得居民群众对深化环卫作业体制改革,促进垃圾处理产为一化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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