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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男友未婚生子对方消失 孩子7岁还没户口
www.110.com 2010-06-30 10:32

本报济南讯(记者 彭博)田女士未婚生子后遭男友抛弃,由于儿子没有准生证明无法落户,上小学也无法办理学籍。昨天,市民田女士向本报求助。相关部门表示,田女士接受处罚后可以为儿子补办相关证明。

43岁的田女士说,她与前夫离婚后认识了唐某,于2001年生下了她和唐某的儿子。唐某却一直拖着不办理婚姻登记。“去年夏天,唐某突然不辞而别,抛弃了我们母子俩。现在我也联系不上他。”田女士说,她的儿子今年7岁了,但由于没有户口,上学后也无法办理学籍。

昨天中午,田女士与记者一起来到她的户口所在地纬北路派出所。一位民警说,给孩子落户必须提供准生证明,建议田女士先到计生部门办理手续。

纬北路街道办事处负责计生工作的杨女士说,田女士离婚后女儿判给了前夫,她与未婚男子唐某,领取“二孩证”后可以再要一个孩子。不过,田女士未婚生子,违反了《》和计划生育政策,这种行为不可取。

考虑到田女士的情况比较困难,杨女士表示他们会尽快向天桥区计生部门提出补办出生证明的申请,在按照规定征收社会抚养保证金后为田女士办理相关手续。(该文线索费40元,请提供线索的读者与本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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