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名下财产非共有离婚时妻子无权分割
www.110.com 2010-06-30 10:31
孙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丈夫王先生离婚,王先生同意孙女士的离婚请求,但是在确认时,双方为一笔王先生名下的存款发生争议。近日,顺义法院依法审结此案。
孙女士诉称,王先生在农村商业银行中有一笔十万元的存款,该笔存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孙女士提供了存款账号,并申请法院进行查询。
王先生辩称,这笔存款虽然在自己名下,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自己与他人合伙办厂的经营款,此款已用于厂子经营。当初是因厂子筹备阶段,尚无公章,不能申请账号,才以自己名义开的户,其中存款均是客户打入的款。王先生亦提供了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法院通过查询,证实诉争存款均已被王先生在短时间内支取。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笔存款通过王先生所举之证据可以证明为企业经营款,故认定了此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作出了不予分割的判决。
相关文章
- ·妻子卷走财产 丈夫起诉离婚财产分割
- ·债权人对债务人协议离婚时放弃分割共有财产的
- ·丈夫离家出走,妻子提出离婚要求按照财产协议
- ·妻子在家中壁橱捉奸闹离婚财产分割扑朔迷离
- ·离婚家庭共有财产如何分割
- ·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能否将其他家
- ·关于离婚丈夫私企财产如何分割
- ·丈夫有外遇我要求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 ·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共有财产
- ·离婚时无权分割婚前个人财产
- ·丈夫瞒共同财产 离婚后照样分割
- ·妻子患绝症丈夫打出门双方离婚财产债务平分
- ·离婚财产分割时隐瞒16万元大奖 终妻子讨回
- ·离婚财产分割时 妻子转移巨额财产
- ·妻子患绝症丈夫打出门双方离婚财产债务平分
- ·债权人对债务人协议离婚时放弃分割共有财产的
- ·丈夫网恋妻子闹离婚 和解后夫妻财产AA制
- ·防止妻子分财产 丈夫离婚前无偿转让股权给他人
- ·丈夫“艳照”传情 吓得妻子离婚
- ·妻子不堪丈夫殴打要离婚 丈夫索3万青春损失费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