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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争执结怨老两口闹离婚 法官苦口婆心化解矛
www.110.com 2010-06-30 10:31

  因琐事争吵不断,致使老两口上法庭闹离婚。法官了解案情后,结合实际情况,诉前、诉后、庭前、庭后多次进行调解,最终化解了两人之间的矛盾。近日,原告老王向太原市迎泽区法院撤回了诉状。

  老王与老李系再婚夫妇,婚前老李在老王家做保姆多年,照顾老王的日常起居生活,二人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争吵不断,矛盾加深。老王认为双方并无共同语言和感情基础,自己年事已高,得不到老李的关爱,感情破裂,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而老李认为双方在登记结婚前已经相处多年,是在经过深入了解后才决定结婚的。双方在结婚时已经对财产进行了约定,并征得了老王子女的同意,双方有约定应按约定解决,老李不同意离婚。如离婚,要求老王支付数额计百万元的补偿费。鉴于该案为涉及老年人的婚姻家庭纠纷,承办法官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将调解放在首位。诉前、诉后、庭前、庭后各个阶段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力促双方将矛盾和差距逐步化解和缩小。法官在每次调解后都及时地针对本次调解中出现的情况进行总结以及积极准备下次调解需要解决的问题。法官结合案情,制定了以调为主、缓和对立、相互沟通、化解矛盾、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的办法,让老人在调解中能转变观点、稳定情绪、实事求是地面对问题并通过沟通解决问题,最终协商解决了所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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