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多男人足以让我喜欢得近乎疯狂:比如中央台那个永远一脸坏笑的崔永元,他在电视上一露脸,我就想喝“可乐”;再比如主演《花样年华》红得发紫的梁朝伟,只要他一说话,我就觉得如沐春风;又比如听台湾大男孩任贤齐的音乐会,他在台上唱哑了嗓子,我就不由自主地跟着落泪……
但,有些男人我不那么喜欢。我不喜欢会做“秀”的男人,因为跟他们呆在一块儿太累,神经上太累,他们会煞有介事地告诉你,他手上那块欧米茄才三万多,不贵不贵,你刚露出又惊又羡的白痴表情,他们呢又说,《打开咖啡馆的门》那本书图片精致文字清丽好好看哦,哈哈!我不知你怎么看他们,反正七尺大男人这样子说话,我是断然接受不了的。
除了说话方式,有些男人的发型服饰,我也很失望。先是受摇滚乐的影响,他们齐刷刷地留了长发,结了小辫。长是长了点,不过,毕竟还是黑头发,而且又沾点艺术家的成分,咱凑合着还能看下去。可是接下来,也就是近两年的工夫,头发乱了———男人向女人看齐,黄头发、白头发、红头发满大街地飘了起来,尤其是在大太阳底下一走,呵!满眼的星光灿烂,谁敢睁眼呀。虽然我承认有些男人白净的肤色染了发很欧洲绅士的风雅,但拿他们与麦色肌肤寸长短发的男人相比,我还是更喜欢后者,不是我不喜欢男人的风雅感,而是我太在乎男人的安全感。
人说服饰是男人的身体语言,既是身体语言,当然有好品位坏品位之分了。好品位是养人眼的,这个不消多说,可是遭遇坏品位呢?比如,一位可以做我老爸的男人,50多岁了,身体靠汇仁肾宝补着,却喜欢一年中有两季穿得十分春光明媚———果绿外套配白色水洗裤,按说老来俏也没甚不妥,但是他的果绿外套呈时尚的A形轮廓,A形轮廓强调的是Fly(飘逸)的感觉,二十几岁的男孩子随便一穿就很阳光,轮到这五十多岁的“老兄”穿着时,除了说它只能非常明显地勒在他脂肪丰厚的肚皮上,还能有什么好说的。他的身体语言概括起来说,那活脱脱就是一个空心大萝卜,不仅不好看也不实用。哎,真是糟蹋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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