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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认定新原则之思考(4)
www.110.com 2010-08-24 13:17



  其实,无论是名牌,还是驰名商标,都是一种客观存在,都需要企业认认真真的下功夫才能取得。驰名商标认定保护的新原则在面临并解决这类“买名牌”的问题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即:商标是否驰名不搞事先认定,而由当时当地的具体状态决定,从而打破了那些妄图靠花些钱来买个“保险”——驰名商标或名牌的人的美梦。

  ①阿计,《入世与中国法治变革(下)》《政府与法制》2002年第6期。

  ②董保霖,《商标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中华商标》2002年第8期。

  ③善勇,《“买名牌”要不得》《中国知识产权报》2002年11月6日。


  作者:郭宝明  单位: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联系方式:上海市嘉定区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邮编:201800
  电话:021-69980193  E-mail:gbm07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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