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拉萨市道路交通管理
www.110.com 2010-07-08 09:08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拉萨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试行)〉的决定》已经拉萨市人民政府2005年4月22日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市长:罗布顿珠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2005年4月22日拉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拉萨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相关文章
- ·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 ·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拉萨市市区限制燃放
-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拉萨市市区限制燃放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道路交通事故行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
- ·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 ·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 ·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犯罪、
-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几个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总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 ·民航局、公安部关于民用机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
-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水路交通管理体制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水路交通管理
- ·关于修订《陕西省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安全管理
最新文章